新沃创新领航混合A :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1:15:34 中财网

原标题:新沃创新领航混合A :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
021
年第
2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
募集申请

2020

10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2712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收取认(申)
购费,
C
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
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
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办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主要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1
第七
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3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2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
..........................
8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8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
................................
............
13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39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
规定》


)和
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以
及《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
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
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新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新沃创新领航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
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2
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新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新沃
基金
管理

限公司或接受
新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
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登记机构
登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
新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销售机构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
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
0%


4
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
红利、股息、
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7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0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15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中国电子大厦
B

1616



法定代表人:朱灿


成立时间:
2015

08

19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1867



注册资本:
1.
35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王君


电话:
010
-
58290600


传真:
010
-
58290555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


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

新沃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朱灿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证券济南营业总部部门经理、中
创山东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国泰证券山东分公司管理人员,国泰基金公司市场部
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现任新沃资本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新沃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新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新沃联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新沃司浦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
京中科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新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坤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绾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沃泰(上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

新沃资本控股(山东)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河南新沃五邻智
慧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沃五邻科技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及执行董事;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烟台沃沃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邢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信
达投资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经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沃资本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靖飞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农行广西分行银行卡业务负责人,农行总行
电子银行部电子商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
经理,
新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依政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历任山东证券交易中心部门经理,源深(上
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
新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君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科新沃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新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
高新科融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新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曾刚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
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
耶鲁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南开大学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兼职
教授;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中国
教育发展基金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明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研究员,会计学博导;致公党中央经济
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注协专
家委
员。现兼任:五矿资本、河北乐寿集团、中科软三家公司独董,中节能资本控股
外部董事。



姜培兴先生,独立董事,公共管理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部证券交易员及期货业务部助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深圳阳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成员后出任总裁助理,
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建银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现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
、监事


陈垂锋先生,监事,学士。历任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助理,北京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经理,北
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新华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
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监
。现任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马楠女士,监事,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银施罗德基金运营部,中银基金
运营部。

2015

8
月加入新沃基金,曾任基金事务部总经理,现任新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邢凯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靖飞先生,督察长。(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4
、基金经理


陈乐华先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籍。

2007

7
月至
2010

5
月任职于中
信建投证券,担任研究发展部经理;
2010

5
月至
2016

10
月任
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高级分析师等
职务;
2016

11
月至
2018

8
月任职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
金经理;
2018

9
月加入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总监。



刘腾飞先生,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籍。

2016

7
月至
2018

8
月担
任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2018

9
月加入新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现担任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邢凯


成员:陈乐华、庄磊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

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
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
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
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
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
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
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
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等。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
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
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
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
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



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
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
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
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
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
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
1997

04

10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7]64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拾亿零捌佰零壹万陆仟贰佰捌拾陆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2

1432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
0574
-
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9
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24
人,
100
%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
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21

9
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92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规模
1953.1
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
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对存
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
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
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
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
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
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
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
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
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
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
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
的操作
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
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
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
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
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15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中国电子大厦
B

16



成立时间:
2015

08

19



法定代表人:朱灿


注册资本:
1.
35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290666

0
10
-
58290627


传真:
010
-
58290555


联系人:
刘小丽、张蓁蓁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www.sinvo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客服电话:
4008
-
6666
-
89


公司网站:
www.hczq.com



3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公司网站:
www.huilinbd.com




4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
3
号楼
5F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
021
-
50810673


公司网站:
www.wacaijijin.com



5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客服电话:
400
-
699
-
7719


公司网站:
www.xiquefund.com



6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国际商务中心
B

20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
021
-
61265457


公司网站:
www.youyufund.com



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
687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
fund.com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
952555


公司网站:
http://futures.ijijin.cn/



1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
95177


公司网站:
www.snjijin.com



1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
400
-
8980
-
618


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1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广场
T2

19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站:
www.hcjijin.com



14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
20
号楼国泰大厦
9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站:
www.yilucaifu.com



1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际大厦
B

11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
400
-
893
-
6885


公司网站:
www.qianjing.com




1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10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
400
-
819
-
9868


公司网站:
www.tdyhfund.com



1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市惠河南路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服电话: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站:
www.zhixin
-
inv.com



18
)上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
021
-
20292031


公司网站:
www.wg.com.cn



1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
-
1

N
-
2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518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服电话:
010
-
62675369


公司网站:
fund.sina.com.cn



20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2
-
2
-
1


法定代表人:许宁


客服电话:
400
-
829
-
1218


公司网站:
www.htfund.com



2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
400
-
799
-
1888



公司网址:
www.520fund.com.cn



22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

4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服电话:
400
-
810
-
5919


公司网
站:
www.fengfd.com



23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号楼
3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
400
-
118
-
1188


公司网站:
www.66liantai.com



24
)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峰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陆雯


客服电话:
0791
-
86692502


公司网站:
www.jxzrzg.com.cn



2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26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302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
400
-
6767
-
523


公司网站:
www.zhongzhengfund.com



27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6

128
号大华银行大厦
7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
021
-
68889082



公司网站:
www.pytz.cn



28
)武汉
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
第七幢
23

1

4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
400
-
027
-
9899


公司网站:
www.buyfunds.cn



29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
400
-
821
-
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3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3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
郑东
)
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
400
-
0555
-
671


公司网站:
www.hgccpb.com



32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17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
tps.com.cn



33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17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3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
400
-
089
-
9100


网站:
www.yibaijin.com



35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31
号院九思文创园
5
号楼
5
01



法定代表人:李赛


客服电话:
400
-
8189
-
598


网站:
hongtaicaifu.com



36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服电话:
400
-
620
-
6868


公司网站:
www.lczq.com



37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锦溪道楝泽路
9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费晓燕


客服电话:
0510
-
9688988


公司网站:
www.jsjbl.com



3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站:
8.jrj.com.cn



3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站:
www.jjmmw.com



40
)北京展恒基金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000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4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032
-
5885


公司网站:
www.leadfund.com.cn



42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
400
-
088
-
8080


公司网站:
www.qiandaojr.com



4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10

1015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
400
-
618
-
0707


公司网站:
www.hongdianfund.com



44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3
单元
11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
400
-
9302
-
888


公司网站:
www.jfzinv.com



4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站:
www
.fund123.cn



46
)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
号君派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客服电话:
0851
-
82209888


公司网站:
www.hyz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15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中国电子大厦
B

16



成立时间:
2015

08

19



法定代表人:朱灿


注册资本:
1.
35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290600


传真:
010
-
58290555


联系人:
吴明旭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
25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电话:
021
-
52341668


传真:
021
-
52433320


联系人:林祯


经办律师:林祯、俞青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25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25



电话:
021
-
52920000


传真:
021
-
52921369


签字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业务联系人:杨伟平






第六
部分基金的募集
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0

10

22

证监许可【
2020

2712
号文注册。



本基金自
2020

11

23
日至
2020

12

22
日进行发售。本次募集净认
购金额为
439,731,639.49
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户数为
6,344
户。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
46,437.95
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
本次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
439,778,077.44
份。其中,
新沃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
1,227,608.55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28%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

2020

12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提出
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七
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
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
上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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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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