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盈悦稳进回报1年持有混合(FOF)A :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 获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证监许可 [2021]215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3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该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若该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年度对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4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 包括直 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7 、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 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的 ,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 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 日 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 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 ( 5 0 亿元 -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 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 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 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8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 1 元(含认购 费 )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 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9 、认购 一 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的认购不设上限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 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 11 、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投资人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 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13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 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 机构(即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 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 4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 4 0 0- 800-4800 )、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本公告仅对“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发售的有关事项 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招募说明书》。 17 、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 刊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 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fund.pingan.com )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 gov.cn/fund )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8 、各销售机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9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 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 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 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 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 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 , 导致基金的各类资产配置比例 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 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 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 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 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允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 港股市场实 行 T+0 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 ) 、汇率风险 (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 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 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1 年,基 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 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 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 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 一 般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 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 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 建议基金投资人在选择本基金之前 , 通过正规的途径,如 : 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00-4800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pingan.com )或者通过销售 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 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及届时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20 、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基金简称: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混合 (FOF) 基金代码为: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混合 (FOF)A : 012959 平安盈悦稳进回报 1 年持有混合 (FOF)C : 012960 2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 OF ) 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该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若该日 1 年后的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年度对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4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 、投资目标 通过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及基金精选策略,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7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销售机构 ( 1 )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电话: 0755-22627627 传真: 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 www.fun d .p i 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 2 )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 3 )其他销售机构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薛晓奥 电话: 95118 传真 : 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郭晓蓉 电话: 025-68509525 传真: 0 25 -5 23 1 306 8 客服电话: 400-828- 1 2 88 网址: http://www.ftol.com.cn/etrading 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 0 号 1 幢 1 层 10 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 : 孙博超 联系电话: 010-61952703 客服电话: 950 5 5-4 网址 : www.baiyingfund.com 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 021-23586603 客服电话 : 95357-8 网址: http://www.18.cn/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 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 鲁育铮 联系电话: 021-68077273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 : 020-89629099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 http://www.yingmi.cn/ 1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赵旸 联系电话: 010-61840600 客服电话 : 400-159-9288 网址: h t t p : / / www . d a n j ua na pp . c o m/ 1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 025-66996699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http://www.snjijin.com/ 12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 : 董亚芳 联系电话: 4000-555-671 客服电话: 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3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 021-33768132 客服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hongzhengfund.com 14 ) 通华财富 ( 上海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 021-60810246 客服电话: 400-101-9301 网址: www.t o ng h ua f un d . c om 1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13910678503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1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17 )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6-1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 2 99 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 1 9 层 0 2 / 03 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 : 黄子珈 联系电话 : 021-60608989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网址 : www.ajcf.com.cn 1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 021-20665952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https://lupro.lufunds.com/ 19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 、 15 、 16 、 41 、 44 、 45 、 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4 、 15 、 16 、 41 、 44 、 45 、 46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联系人:黄柏超 联系电话: 021-38642132 客服电话: 95511 转 1 传真: 021-50475630 网址: http://life.pingan.com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 021-20691819 传真: 021-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 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联系电话: 0755-86013388 转 80618 客服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转 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2 2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 021-51327185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2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 010-56282140 客服电话: 400-619-90 5 网址: h t t p : / / www. f un dz o n e.cn 2 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 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王清臣 传真: 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fundzone.cn 2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86-021-50583533 传真: 86-021-50583533 客服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 t t p : / / a d mi n . l e ad f u nd.c o m. 26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010-85632771 客服电话 : 95510 网址: http : fund.sinosig.com 2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 0755-8946 0507 传真: 07 55 -2 16 7 4 45 3 客服电话 : 40 0 -68 4 -0 50 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 8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埔区广东路 50 0 号 30 层 30 01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项阳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 9 91 客服电话: 0 21 -6 5 37 00 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 8 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 : 400-821-5399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 2 期 2 7 层 2 71 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郭希璆 联系电话: 13810275747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 https://www.harvestwm.cn 31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黎静 电话: 17602189728 客服电话: 4007009700 网址: www.qiangungun.com 如果本基金后续调整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关于本基金调整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9 、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 1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 2 )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 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并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 3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 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 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4 )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 。基金募集过程 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 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 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 超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 5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6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 合同无法生效 , 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 /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履行适当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在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 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用如 下 : 认购金额 M (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100 万 1.00% 100 万 ≤ M <300 万 0.60% 300 万 ≤ M <500 万 0.20% M ≥500 万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 费用。 4 、认购份额的计算 ( 1 )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 . 0 0 元。 ( 2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 1.00% ,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3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1+1.00%)=9,900.99 元 认购费用 =10,000-9,900.99=99.01 元 认购份额 = ( 9,900.99+3 ) /1.00=9,903.99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设其认购资 金的利息为 3 元,则其可得到 9,903.99 份 A 类基金份额。 ( 3 ) C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期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该笔认购 产生利息 5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 认购份额 = ( 10,000+5 ) /1.00 = 10 , 005.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该笔认购产生 利息 5 元 , 则其可得到 10 , 0 05 . 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5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6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的认购不设上限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 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 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基金发售日 15:00 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募集期最后一日 15:00 结束 认购;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提供填妥并签字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个人》(一式两份); ( 2 ) 提供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 复印件 ; ( 3 )提供本人银行储蓄存折(卡)复印件; ( 4 )提供签字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 5 )提供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6 )提供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 7 )提供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个人客户纳税身份声明文件》。 委托他人代办开户的还须: ( 1 )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或经公证的委托代办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2 )提供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 1 )进行风险测评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如已测评过可略过此步); ( 2 )如客户为普通投资者,根据风险承受等级测评结果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情况提供 填妥并签字的《普通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确认书》、《普通投资者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确 认书》、《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警示函及确认书》,并完成对应确认书的录音或录像; (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4 )出示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 5 )身份证件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 1 )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 也可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 www.fund.pingan.com )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 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 2 )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 3 )直销咨询电话: 0755-22627627 。 (二)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缴款方式 1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由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3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 1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的直销专 户。 ①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 0122500000624 大额支付号 : 307584021120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②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 4000020829200412316 大额支付号: 10258400208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③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201503500059188168 大额支付号: 1055840004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④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 44 30 66 4 500 1 80 1 004 6 28 4 大额支付号 : 30158400046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学府支行 ⑤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账号: 337 0 10 1 00 10 12 3 44 54 大额支付号: 309584005014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⑥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银行账号: 76 7 96 30 10 5 71 大额支付号: 10458400149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网谷支行 ⑦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银行账号: 755918093810802 大额支付号: 308 5 8400130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⑧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 41-005000040018488 大额支付号: 1035840005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以上八个账户均可进行资金的划入,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的全部内 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2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 3 ) 个人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到账,方可视为有效申请;如 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个 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受理。 4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 )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机构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 9 : 00 至 17 :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机构》(一式两份); ( 2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现时有效); ( 3 ) 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复印件); ( 4 ) 提供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和公章的《基金业务印鉴卡 》( 一式三份) ; ( 5 )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 机构》(一式两份),如有两个以上的授权经办人 且授权范围不同的,须分开授权; ( 6 )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复印件); ( 7 )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复印件; ( 8 )提供加盖公章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 9 )提供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10 )提供加盖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 11 )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机构客户纳税身份声明文件》; ( 12 )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如是保险产品、企业年金或券商理财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还须提供其相应监管部门的备 案、批准文件,并加盖资产管理机构公章。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 准确 , 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 , 由投资者自己 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 1 ) 进行风险测评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如已测评过可略过此步); ( 2 )如客户为普通投资者,根据风险承受等级测评结果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情况提供 填妥并签字的《普通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确认书》、《普通投资者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确 认书》、《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警示函及确认书 》 ,并完成对应确认书的录音或录像; ( 3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4 )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复印件); ( 5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网站( www.fund.pingan.com )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 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咨询电话: 0755-22627627 。 (二)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缴款方式 1 、机构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由销售机构扣款。 2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 , 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 1 )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 : 0 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的直销专 户 。 ①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 0 1 225 00 00 06 24 大额支付号: 30758402112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② 户名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 4000020829200412316 大额支付号: 10258400208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③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201503500059188168 大额支付号: 1 05 58 400 0 4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④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 4 4 306 6 450 01 80 10 046 2 84 大额支付号: 30158400046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学府支行 ⑤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账号: 337010100101234454 大额支付号: 30958400501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⑥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银行账号: 767963010571 大额支付号: 10458400149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网谷支行 ⑦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银行账号: 755918093810802 大额支付号: 30858400130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⑧ 户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 41-005000040018488 大额支付号: 1035840005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以上八个账户均可进行资金的划入,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的全部内 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 造成认购无效的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2 )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 3 ) 机构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到账 , 方可视为有效申请 ; 如 果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机 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受理。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 ) 投资者已缴款 , 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 (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 、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 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 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 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在 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4 、 基金合同未能生效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 : 罗春风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7 日 客服电话: 4 00 -80 0 -48 00 电话: 0755-22623179 联系人:马杰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697856 万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09]673 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同本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部分第 8 点内容。 (四)登记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 0755-22624581 传真: 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 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 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 李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电话:( 021 )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素宏、李崇 联系人:李崇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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