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及新质押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 及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8,548,3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11%。持股5%以上股东黄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894,729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9.4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与黄峥女士系夫妻关系, 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的告知函,获悉马飞先生将其 前期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及新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解除质押 股数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开 始日期 提前解 除质押 日期 质权人 用途 马飞 是 14,800,000 6.20 2.92 否 否 2021年3 月9日 2021年12 月17日 深圳担保集 团有限公司 个人资 金需求 合计 - 14,800,000 6.20 2.92 - - - - - -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于2021年3月9日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23,600,000股办理 了质押,质押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4)。截至目前,马飞先生在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该笔质押融资尚未全部偿还完毕, 仍有8,800,000股未解除质押,且该笔质押将于2022年3月12日到期,届时马飞先生也将相应解除剩余股 份质押。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开始 日期 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马飞 是 22,200,000 9.31 4.38 否 否 2021年12 月17日 2023年 1月6日 深圳担保集 团有限公司 个人 资金 需求 合计 - 22,200,000 9.31 4.38 - - - - - - 注:上述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马飞先生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投票权。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累计质押 股数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 马飞 238,548,313 47.11 66,200,000 27.75 13.07 35,200,000 53.17 147,509,685 85.59 黄峥 47,894,729 9.46 17,000,000 35.49 3.36 0 0.00 0 0.00 合计 286,443,042 56.57 83,200,000 29.05 16.43 35,200,000 42.31 147,509,685 72.58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马飞先生持有的 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06,361,948股,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马飞先生本次新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达到或超过 50%;马飞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为29.05%,未达到或超过50%。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5,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01%,占公司股本比例5.10%,对应融资 余额17,35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 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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