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进展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股东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 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张伟、朱陆虎、王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 日、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以下简称“前述减持比例 达到1%的公告”),公司股东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君丰创富”)、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上述 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30,09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9622%;并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 事减持计划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上 述公告披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第一次减持计划实施中,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7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3%。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未 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 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在第二次减持计划实施中,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8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8%,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 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31,590,04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9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的通 知,自前述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披露至今,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6,30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4%,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 张伟、朱陆虎、王锋合计所持股份变动比例再次超过1%,暨上述一致行动人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 张伟、朱陆虎、王锋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3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07%。 自前述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披露至今,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 张伟、朱陆虎、王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一层A117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 (南区)T2栋4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发路8金融基地1栋7C-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张伟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朱陆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王锋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股票简称 世纪瑞尔 股票代码 30015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6,309,900 1.0784% 合 计 6,309,900 1.078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上海君丰银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16,842,064 2.8785% 16,008,764 2.73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46,527 1.8025% 16,008,764 2.73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95,537 1.0760% 0 0.0000% 深圳市君丰创富 信息技术中心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持有股份 11,349,729 1.9398% 5,883,129 1.00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7,172 1.2130% 5,883,129 1.0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2,557 0.7268% 0 0.0000% 深圳市君丰华益 新兴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持有股份 2,574,657 0.4400% 2,564,657 0.43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0,859 0.3163% 2,564,657 0.43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3,798 0.1237% 0 0.0000% 张伟 合计持有股份 1,301,196 0.2224% 1,301,196 0.22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557 0.1519% 1,301,196 0.22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639 0.0705% 0 0.0000% 朱陆虎 合计持有股份 4,063,702 0.6945% 4,063,702 0.69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5,926 0.1736% 1,015,926 0.17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47,776 0.5209% 3,047,776 0.5209% 王锋 合计持有股份 223,795 0.0382% 223,795 0.03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2,824 0.0261% 223,795 0.03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971 0.0121% 0 0.0000% 上述一致行动人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36,355,143 6.2134% 30,045,243 5.13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51,865 3.6834% 26,997,467 4.61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03,278 2.5300% 3,047,776 0.520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2021年8月23日收到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 伟、朱陆虎、王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一致行 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590,04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9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此次减持 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锋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部分股份,公司于2021年5月28 日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上述股份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3、根据监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已离任的董监高在 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朱陆虎先生已于 2021年4月1日辞去公司董事一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所持股份按照75%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张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朱陆虎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王锋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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