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21:16:30 中财网
原标题:金莱特: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4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大股东蒋小荣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蒋小荣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




近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
莱特”)收到蒋小荣女士的通知:蒋小荣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主体:公司大股东蒋小荣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小荣女
士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9,681,8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1999%。


2、拟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计划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


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大宗减持计划。


6、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



7、本次拟减持主体在本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减持计划。


8、本次公告前6个月,拟减持主体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的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价格影响,导致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如上述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票买卖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未违反蒋小荣女士的相关股
份锁定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买卖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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