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泰: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21:35:47 中财网
原标题:*ST众泰: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武汉天风智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股东武汉天风智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风智信”)持有本公司股份118,355,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均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或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18,355,1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4%)。


公司于2021年 9月23日收到天风智信《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9 月 17日,天风智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10,4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天风智信减持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
年09月03日至 2021年10月08日期间,天风智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16,971,6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 0.837000%。减持后,天风智信持有公司股份 101,383,551股,占公司
总股份 4.999999%,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天风智信《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截至2021年10月18日,天风智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20,276,7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99999%,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关于减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8)。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天风智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
函》,其减持计划已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201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武汉天风智
信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集中竞价

2021-09-03至

2021-12-17

7.30

23,019,613

合计

-

23,019,61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天风
智信

合计持有
股份

118,355,151

5.84

95,335,538

1.88%

其中:

无限售条
件股份

118,355,151

5.84

95,335,538

1.88%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2,027,671,288 股, 2021 年 11 月 29 日,金华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众泰汽车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027,671,288 股为基
数,按每10 股转增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3,041,506,932 股。转增


完成后,众泰汽车的总股本由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转增的股份
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
进行分配和处理。减持后,2021年12月15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上市,
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三、相关的风险提示

1、天风智信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天风智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后,天风智信不再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风智信《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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