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混合A :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2月22日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2:10:37 中财网

原标题: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混合A :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2月22日更新)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
12月
22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20年5月1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0】891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
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
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

2


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
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
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
资港股。

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
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
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
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
“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
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
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
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
1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
(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
1年(1年指365
天,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1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C类,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21年4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21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21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


3


目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34
七、基金备案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九、基金的投资
............................................................................................................................47
十、基金的财产
............................................................................................................................61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62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十六、风险揭示
............................................................................................................................80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0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2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2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9
二十三、备查文件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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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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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7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

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36、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满
1年(1年指
365天,下同)后
的下一工作日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9、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

停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开通转换的

8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申购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申购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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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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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
9月
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
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证监基金字
[2003]100号文批准于
2003年
9月
30日成立。

2008年
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
(证监许可
[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
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
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2008年
4月
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
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
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
7月,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证监许可
[2008]888号),公司于
2008年
8月
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1.5亿元
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16年
12月
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
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
3月
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截至
2021年
4月
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
41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
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
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
为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设有分公司,并
成立了全资子公司
——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投融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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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审批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FOF
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
营销服务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
税务局南平分局科员,兴业银行上海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兴业证券上海业务部经理,兴业银
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
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边维刚先生,董事,
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
理处副处长、反洗钱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评估处处长、反洗钱处处长,
兴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巴斯·尼尔文先生(
Bas Nieuwe Weme),董事,
1972年生,荷兰国籍,法学硕士。历

ING投资管理公司(美洲)管理委员会成员(纽约、亚特兰大、哈特福德)、机构销售和
客户服务主管,沃亚金融投资管理公司(纽约)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客户组全球主管,保德信
金融公司全球投资管理客户组和机构关系组全球主管等职务。现任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管
理委员会成员、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球行政总裁,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万维德先生(
Marc van Weede),董事,
1965年生,荷兰国籍,文学硕士。历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
裁、全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负
责人,兼任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等职务。


简·丹尼尔女士(
Jane Daniel),董事,
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有英国特许银行家协
会(ACIB)资质和苏格兰特许银行家协会(
FCIBS)会员资格。历任国民西敏寺银行高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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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苏格兰皇家银行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事总经理),天利投资
运营与企业风险全球主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
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等职务。

运营与企业风险全球主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
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等职务。


陆雄文先生,独立董事,
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主任、副院
长、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金桥出
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钢股份独立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发硅谷银行独立董事、全国工商管
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长三角商业创新研究院理事。


卢东斌先生,独立董事,
194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共吉林省延吉市委办公室常委
秘书,延边大学教师,日本东海大学交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等职务。已退
休,现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
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三菱
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总公司风险管理领导组成员。现任
DAC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名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独立董事存在不良诚
信记录。



2、监事会成员概况

黄奕林先生,监事会主席,
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南方证券宏观研究部经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兴业证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兴证(香港)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


桑德.马特曼先生(
Sander Maatman),监事,
1969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历任
荷兰
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等
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财务官及运营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
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等
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合规管理部总监、风
险管理部总监、投融资业务审批部总监。


石峰先生,职工监事,
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13


审计部审计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华辉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
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
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等
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
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
行业研究员、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
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证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
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兴证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
1969年生,
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
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等职务,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
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安徽证
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
管理部副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固定收
益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理,
1971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投资公
司、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电脑部职员、信贷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管理总
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运作保障部副总监、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
首席信息官兼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首席信息官兼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严长胜先生,副总经理,
1972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车间、
设计科、销售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战略规划小组、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销
售总部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翟秀华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总监助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兴
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3月
17日至今)、兴全稳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5月
4日至今)、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
16日至今)、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0年
7月
8日至今)。


叶峰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兴
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
12月
20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虞淼先生,于
2020年
7月
8日至
2021年
12月
20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管理人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庄园芳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承非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


谢治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兼兴全合润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
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5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
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16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18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
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19


2、风险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部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
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
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审计部负责监
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
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
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
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风
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
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20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
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
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
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审计部。督察长全面负
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
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
会报告。


审计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审计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
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检查公司各部
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
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合
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使用国
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
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
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
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1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范风险;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
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
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
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
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2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设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人民币
托管部门联系人:马宁
电话:
021-62677777-212099
传真:
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
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开业三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
“真诚
服务相伴成长
”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7.54万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000.17
亿元,同比增长
11.24%,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90亿元。

2、资产托管部的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行管理处、稽核监察处、产
品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余人,业务岗
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
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号。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0
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15500.77亿元,基金份额合计
14608.58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23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计
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
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
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
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
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
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
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24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
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
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
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
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
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5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30楼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20398927
传真:021-58368869、021-58368915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
APP)
交易网站:
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678-0099;(021)388245362、
2、其他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地址客服电话网址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田国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香
港中环干诺道中
3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
28楼
95533
http://www.ccb.c
om/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任德奇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
188号,香港中环毕打街
20号
95559
http://www.bankc
omm.com/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缪建民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7088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7088号
95555
http://www.cmbch
ina.com/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李庆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6-30层、32-42层
95558
http://www.citic
bank.com/

26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高建平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95561
https://www.cib.
com.cn/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李晓鹏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
国光大中心,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08号光大
中心
23楼
95595
http://www.cebba
nk.com/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高迎欣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民生银行大厦
,香港中环金融街
8号国际
金融中心二期
40楼及
41楼
06-08室
95568
http://www.cmbc.
com.cn/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谢永林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95511
http://bank.ping
an.com/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贺青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
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
95521
https://www.gtja
.com/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4008888108
https://www.csc1
08.com/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何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86-75582130188
www.guosen.com.c
n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86-75582943666,86755-
82960432
http://www.cmsch
ina.com/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徐佑军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
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95575 95575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86-75523835888;
861060838888;
8675523835383;
8610-
60836030
www.citics.com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陈共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
企业大厦
C座
2-6层
95551
http://www.china
stock.com.cn/

27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
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周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86-2123219000
www.htsec.com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杨玉成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95523
https://www.swhy
sc.com/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杨华辉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长柳路
36号
7层
701室
4008888123
http://www.xyzq.
com.cn
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李新华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86-2765799866
http://www.cjsc.
com/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黄炎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
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
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95517
http://www.essen
ce.com.cn/
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孙永祥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
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
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95351
https://www.xcsc
.com/
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冯鹤年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400-619-8888
https://www.mszq
.com/
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俞仕新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号
86-55162207968;
86551-
62207323
www.gyzq.com.cn
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安志勇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室
400-651-5988 www.bhzq.com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张伟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86-2583389999
www.htsc.com.cn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姜晓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

2001
95548
http://sd.citics
.com/
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魏庆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
大厦)6、10、12、15、16层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6、10、12、15、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
大厦)6、10、12、15、16层
86-1066555171
www.dxzq.net

28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范力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星
阳街
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星
阳街
5号
95330
http://www.dwzq.
com.cn/
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
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
方证券大厦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2号楼
3-6层、12层、13层、22层、2527
层、29层、32层、36层、38层
86-2163325888
www.dfzq.com.cn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刘秋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86-2122169914
www.ebscn.com
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
公司
胡伏云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

95548
http://www.gzs.c
om.cn/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李福春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6666号
86-43185096806
www.nesc.cn
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李剑锋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95386
https://www.njzq
.com.cn/
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姚志勇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号国联
金融大厦
95570
http://www.glsc.
com.cn/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何之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86-2138635562,86755-
22627723
http://www.stock
.pingan.com/
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陈照星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95328 www.dgzq.com.cn
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菅明军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

10号
95377
https://wt.ccnew
.com/
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翁振杰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
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
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86-1084183203
www.guodu.com
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钱俊文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层
86-51981595100
www.longone.com.
cn

29


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庞介民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0471-4962367
http://m.cnht.co
m.cn/
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杨炯洋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86-2886150207
http://www.hx168
.com.cn/
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
公司
王献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95523
https://www.swhy
sc.com/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李峰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95538
https://www.zts.
com.cn/
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徐朝晖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幢
10000室
95582
http://www.west9
5582.com/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
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
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86-10)
6505 1166
https://www.cicc
.com/
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陆建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
86-57187821312
公司网站
www.ctsec.com
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李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
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1000号
400-109-9918
http://www.cfsc.
com.cn/
中国中金财
富证券有限
公司
高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95532
https://www.cicc
wm.com/
东方财富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郑立坤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
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95357 www.18.cn
粤开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严亦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22、
23层
95564
http://www.ykzq.
com/

30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学大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22、
23层
华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宋卫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号
19

190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
759号
30层
956011
https://www.huaj
insc.cn/
江苏汇林保
大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吴言林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
紫峰大厦
2005室
025-66046166 www.huilinbd.com
上海挖财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吕柳霞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021-50810673
https://wacaijij
in.com/
腾安基金销
售(深圳)有
限公司
刘明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95017
www.tenganxinxi.
com
北京度小满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葛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95055
www.duxiaomanfun
d.com
诺亚正行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汪静波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

3724 室
400-821-5399
http://www.noahfund.
com
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薛峰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
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
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4006-788-887
http://
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4001818188
www.1234567.com.
cn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杨文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
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
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400-700-9665
http://www.ehowb
uy.com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祖国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
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
4000766123
http://www.fund1
23.cn
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有限
张跃伟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

400-8202899
www.erichfund.co
m

31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
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吴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
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
顺街
18号
952555
http://www.5ifun
d.com
北京汇成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王伟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4层
401-2
办公地址: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
财讯中心
D座
4层
400-6199059 www.hcfunds.com
上海基煜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王翔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400-8205369
www.jiyufund.com
.cn
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王之光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400-821-9031
http://www.lufun
ds.com
珠海盈米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
室-3491(集中办公区
)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020-89629066 www.yingmi.cn
京东肯特瑞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王苏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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