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21:16:04 中财网
原标题:富满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732,499股

2、发行价格:76.7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9,999,998.29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0,196,477.0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1,732,49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12月2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方式 ..................................................................................................... 9
(四)发行数量 ................................................................................................... 10
(五)发行价格 ................................................................................................... 10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1
(十)发行对象 ................................................................................................... 12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7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1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3
(三)审计机构 ................................................................................................... 24
(四)验资机构 ................................................................................................... 24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5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 26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富满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上市公告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缴款通知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

FINE MADE MICR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股票简称

富满微

股票代码

300671.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5日

上市日期

2017年7月5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
园1栋1701

法定代表人

刘景裕

注册资本

204,952,494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305556XX

邮编

518040

电话

0755-83492887

传真

0755-83492817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集成电路、IC、三极管的设计、研发、生产经营(按深宝环水批[2011]605039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经营)、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含进口分销)。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1年3月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
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1年7月7日,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事项进行了进
一步审议。经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调减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
心项目”的募集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金额无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拟使用募集资金由105,000.00万元减少至90,000.00万元。


2021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
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
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富满微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1月19日向深交所报送《富满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
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96
名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
次发行簿记前(即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
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本次认购邀请
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
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
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
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22份《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截至12月1日中午12:00前,
除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外,其余18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
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
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发行对象
类别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纳
保证金

是否
有效

1

肖玲

自然人

71.00

3,000





70.00

4,000

69.00

5,000

2

陈火林

自然人

72.51

3,100





68.52

3,300

67.97

3,400

3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77.71

9,900





67.57

10,000

4

郭伟松

自然人

80.00

3,000





70.00

10,000

67.58

11,000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8.50

3,000





6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1.50

3,000





67.58

4,000

7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QFII

82.50

4,000

不适用



8

UBS AG

QFII

76.88

3,000

不适用



70.88

4,000

9

西安江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
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78.00

3,000





75.00

4,500

10

何慧清

自然人

70.17

3,000





11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76.71

3,0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77.77

7,790

不适用



75.42

12,728

71.87

15,698

13

郑燕华

自然人

86.00

20,000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75.01

3,500





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70.09

3,850

不适用



16

吴玉胜

自然人

79.03

6,000





17

林力

自然人

79.00

3,000





18

李新岗

自然人

77.80

6,000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发行对象
类别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纳
保证金

是否
有效

19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85.00

10,000





20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77.01

6,000





73.00

16,000

72.01

18,000

21

张亚飞

自然人

77.01

4,000





73.01

9,000

72.01

10,000

22

成辉

自然人

79.01

3,000





79.02

3,000

79.03

3,000



3)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6.71元/股,发行
股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1

郑燕华

2,607,222

199,999,999.62

6

2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03,611

99,999,999.81

6

3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90,574

98,999,931.54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5,512

77,899,925.52

6

5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82,166

59,999,953.86

6

6

吴玉胜

782,166

59,999,953.86

6

7

李新岗

782,166

59,999,953.86

6

8

张亚飞

521,444

39,999,969.24

6

9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521,444

39,999,969.24

6

10

郭伟松

391,083

29,999,976.93

6

11

UBS AG

391,083

29,999,976.93

6

12

西安江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1,083

29,999,976.93

6

13

林力

391,083

29,999,976.93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14

成辉

391,083

29,999,976.93

6

1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170,779

13,100,457.09

6

合计

11,732,499

899,999,998.29

-



4)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7号),截至2021年12月6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899,999,998.29元。


2021年12月7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78号),截至2021年12月7日止,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890,196,477.0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11,732,499.00元,其余
878,463,978.0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受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申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732,499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
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1,732,499股,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2021年11月2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即不低于67.57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6.71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14倍。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998.2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9,803,521.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196,477.06元,未超过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上限90,000.00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7号),截至2021年12月6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899,999,998.29元。


2021年12月7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78号),截至2021年12月7日止,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890,196,477.0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11,732,499.00元,其余
878,463,978.0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
月内,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1,732,499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2


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元/股)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
(月)

1

郑燕华

76.71

2,607,222

199,999,999.62

6

2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6.71

1,303,611

99,999,999.81

6

3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6.71

1,290,574

98,999,931.54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1

1,015,512

77,899,925.52

6

5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6.71

782,166

59,999,953.86

6

6

吴玉胜

76.71

782,166

59,999,953.86

6

7

李新岗

76.71

782,166

59,999,953.86

6

8

张亚飞

76.71

521,444

39,999,969.24

6

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76.71

521,444

39,999,969.24

6

10

郭伟松

76.71

391,083

29,999,976.93

6

11

UBS AG

76.71

391,083

29,999,976.93

6

12

江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76.71

391,083

29,999,976.93

6

13

林力

76.71

391,083

29,999,976.93

6

14

成辉

76.71

391,083

29,999,976.93

6

15

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6.71

170,779

13,100,457.09

6

合计

11,732,499

899,999,998.29

-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15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
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郑燕华


姓名

郑燕华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52811976********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郑燕华本次认购数量为2,607,22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01303427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青

成立日期

201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59号1601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
机、网络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
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
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石
油制品,润滑油,燃料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
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
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
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油经
营,食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不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303,61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
月。


3、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3232831X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志刚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201室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290,574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015,51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2254341331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解军

成立日期

1997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慈溪市浒山街道慈溪环球中心2号楼〈24-1〉室

经营范围

房地产经营;室内外装潢;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782,166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6、吴玉胜

姓名

吴玉胜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8********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吴玉胜本次认购数量为782,16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李新岗

姓名

李新岗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3031961********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李新岗本次认购数量为782,16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张亚飞

姓名

张亚飞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221980********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



张亚飞本次认购数量为521,44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00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认购数量为
521,44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郭伟松本次认购数量为391,08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UBS AG

名称

UBS AG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EUS001

注册地址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本次认购数量为391,08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江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江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TH157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安江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MA6U2NPF0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1188号17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刚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岳海龙稳进定增3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391,083股,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


13、林力


姓名

林力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11978********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林力本次认购数量为391,08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成辉

姓名

成辉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021982********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成辉本次认购数量为391,08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V065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86822318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

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170,77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
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
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
方案要求。”

富满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及认购对象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本次发行预案、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股
份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1,732,499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2
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富满微;证券代码为:300671;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预计上市流通
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1

集晶(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8,910,043

33.62

2

李新岗

境内自然人

5,522,700

2.69

3

肖玲

境内自然人

2,705,390

1.32

4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12,792

1.27

5

吴玉胜

境内自然人

2,324,100

1.13

6

彭晓红

境内自然人

2,261,619

1.10

7

刁云景

境内自然人

1,966,500

0.96

8

徐情芳

境内自然人

1,311,000

0.64

9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
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1,189,203

0.58

10

张亚飞

境内自然人

1,011,200

0.49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89,814,547

43.8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集晶(香港)有限公司

68,910,043

31.80

2

李新岗

6,304,866

2.91

3

宁波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28,304

1.67

4

吴玉胜

3,106,266

1.43

5

肖玲

2,705,390

1.25

6

郑燕华

2,607,222

1.20

7

彭晓红

2,261,619

1.04

8

刁云景

1,966,500

0.91

9

张亚飞

1,793,366

0.83

10

徐情芳

1,311,000

0.61

合计

94,594,576

43.66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
(不包括高管
锁定股)

-

-

11,732,499

11,732,499

5.41%

二、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
(包括高管锁
定股)

204,952,494

100.00%

-

204,952,494

94.59%

合计

204,952,494

100.00%

11,732,499

216,684,993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刘景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
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股数
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
量(股)

持股比例

徐浙

董事

12,943.00

0.01%

12,943.00

0.01%

奚国平

监事

81,388.00

0.04%

81,388.00

0.04%

王秋娟

董事

25,098.00

0.01%

25,098.00

0.01%

罗琼

董事

383,906.00

0.19%

383,906.00

0.18%

李志雄

监事

38,391.00

0.02%

38,391.00

0.02%

郝寨玲

董事

133,540.00

0.07%

133,540.00

0.06%

陈映

监事

7,678.00

0.00%

7,678.00

0.00%

合计

682,944.00

0.33%

682,944.00

0.32%



注1: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1年12月17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
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11,732,499股后的口径计算。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别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末

2020年/2020
年末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末

2020年/2020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2.37

0.66

2.24

0.46

每股净资产

7.30

6.57

11.02

8.89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162,390.04

122,543.42

73,683.60

63,143.60

资产总计

219,477.73

165,229.25

103,381.29

87,458.76

流动负债

60,040.35

50,661.12

39,761.21

31,149.55

负债合计

69,738.60

61,254.45

44,322.55

32,083.88

所有者权益

149,739.13

103,974.81

59,058.74

55,374.8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49,660.09

103,638.11

59,209.70

55,499.4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18,236.53

83,624.70

59,822.44

49,668.87

营业利润

50,101.88

10,793.89

3,821.69

5,673.55

利润总额

52,572.96

10,778.44

3,848.75

5,666.10

净利润

48,018.24

10,044.42

3,658.62

5,328.4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473.05

10,046.76

3,685.05

5,418.51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17.93

8,531.36

2,617.67

4,145.0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2,197.55

-8,248.11

-3,660.05

295.04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4,144.27

-18,306.88

-2,834.44

-7,631.7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3,460.22

35,903.45

8,587.29

5,292.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17.71

9,344.11

2,114.55

-2,040.9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1-9月/2021
年9月30日

2020年度/2020
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2019年12月
31日

2018年度/2018
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

2.37

0.66

0.26

0.38

毛利率(%)

57.56

25.99

22.45

28.77

净利率(%)

40.61

12.01

6.12

10.73

流动比率

2.70

2.42

1.85

2.03

速动比率

2.18

1.93

1.28

1.33




项目

2021年1-9月/2021
年9月30日

2020年度/2020
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2019年12月
31日

2018年度/2018
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31.77

37.07

42.87

36.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8

2.21

2.23

2.39

存货周转率(次)

1.78

2.60

2.07

1.9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2021年1-9月,公司各期末资产规模分别为87,458.76万元、
103,381.29万元、165,229.25万元和219,477.73万元,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2.20%、71.27%、74.17%和73.99%。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8年年末、2019年年末、2020年年末和2021年
1-9月,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7.09%、89.71%%、82.71%和86.09%。


2、偿债能力分析

2018-2021年1-9月,公司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2.03、1.85、2.42和2.70,
速动比率分别为1.33、1.28、1.93和2.18,短期偿债能力良好。2018-2021年1-
9月,公司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68%、42.87%、37.07%和31.77%,资产
负债率尚处合理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

项目协办人:许元飞

项目组成员:卢平、张文俊、刘政萍、邵宇东、朱晨、姚远志、蒋梦晖

电话:0755-23835238


传真:0755-2383520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浦洪,徐帅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琼,林燕娜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6828686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琼,林燕娜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6828686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花少军、刘坚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花少军,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
学历。2008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参与或负责完成齐心集团、网宿科技、裕
同科技、光弘科技、电声股份、新益昌等公司IPO项目,金地集团、广发证券、
捷顺科技、光弘科技再融资项目,怡亚通及拓邦股份并购项目。


刘坚,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硕士学历。曾参与或负责完成的项目包括TCL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剑
桥科技再融资项目、振德医疗可转债发行、怡亚通再融资项目、金奥博再融资
项目、硕贝德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个资本运作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
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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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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