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10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方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方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9月24日至 2021年10月25日 13.01 5,903,100 0.98%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日 10.80 2,370,000 0.40% 合 计 - 12.38 8,273,100 1.38% 注1: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述股 份相应送、转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1.30元/股—14.39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江春华 合计持有股份 115,027,137 19.18% 94,027,137 15.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756,784 4.79% 7,756,784 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270,353 14.38% 86,270,353 14.38% 方文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68,131,116 11.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 10,827,954 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03,162 9.55% 57,303,162 9.55% 罗新伟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76,404,216 12.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 19,101,054 3.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03,162 9.55% 57,303,162 9.55% 陈显龙 合计持有股份 59,427,000 9.91% 49,427,000 8.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56,750 2.48% 4,856,750 0.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570,250 7.43% 44,570,250 7.43%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327,262,569 54.56% 287,989,469 48.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815,642 13.64% 42,542,542 7.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5,446,927 40.92% 245,446,927 40.92%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其中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股份变动原因系其于2021年12月7日签订了《关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本次股份协 议转让已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东已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3:上述股份变动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方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方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价格未低于发行价,减持数量在已披露 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后,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文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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