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混合A :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01053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商智 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1年12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 期A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 期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0539 010540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57 1.013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20,458.93 0.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100 0.0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21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每年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 除息日2021年12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2月27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 年12月2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7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 售网点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 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12月27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 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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