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A :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科创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5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定 、《 浙商科 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科创一个月滚动持 有混合 A 浙商科创一个月滚动持 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353 009354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 单位 : 元 ) 1.5177 1.513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单位 : 元 ) 115,677,221.93 54,764,940.5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 ( 单位 : 元 ) 23,135,444.39 10,952,988.11 本次分红方案 ( 单位 : 元 /10 份基金份额 ) 0.6000 0.58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收益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C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 2021 年 12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 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 》 及财税 [2008]1 号 《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的规定 , 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利润 , 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 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7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 理变更手续。 (4)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12月27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 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 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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