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中证500指数增强A : 国泰君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 12月 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415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2月 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国泰君安 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12-24 赎回起始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12-2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 数增强 A 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 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155 01415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 期定额投资) 是是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相关公 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 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 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国泰君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备注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500万≤M<1000万 0.60% 1000万≤M 1000.00元/笔 A类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 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销售机构 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 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 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3、投资者投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投资金额不低于申购的起投金额。实际 操作中,在不低于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销售 机构如以后开展定额定投业务的,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的时间相同。 5、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 APP(国泰君安资管 APP)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申购基金等,委托由基金管理人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等。定期申购业务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定期不定额申 购两种。 6、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暂不开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5基金销售机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号 409A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22-23层及 25层 法定代表人:江伟 电话:021-38676999 联系人:甘珉 网址:www.gtjazg.com (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s://www.gtja.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 https://www.bosc.cn/zh/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蚂蚁财富)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569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98号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https://fund.eastmoney.com/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jazg.com)查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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