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远景债券 :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16:31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远景债券 :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编制日期:
2021-12-23

送出日期:
2021-12-2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远景债券


基金代码

00250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6
-
04
-
0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孙慧


2016
-
12
-
22


2010
-
06
-
01


贾鹏


2020
-
01
-
06


2008
-
07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资人获
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股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

3%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
策、行业发展状
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
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
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
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远景债券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50
万元


0.80%




50
万元≤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
M


1000





赎回费

N

7



1.5%





7
天≤
N

365



0.1%





365
天≤
N

730



0.05%





7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5%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
市场系统性风险。

2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
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
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3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4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5
、投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
1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2
)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转板风险;(
5
)退市风险;(
6
)系统性风险;(
7
)集中度风险;(
8
)政策
风险;(
9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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