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收益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35:32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收益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12-23

送出日期:
2021-12-2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180015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08
-
12
-
0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贾鹏


2020
-
02
-
19


2008
-
07
-
01


冯帆


2020
-
12
-
29


2013
-
10
-
08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本金相对安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
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可转
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资金供求
状况等因素的
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
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券,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
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参加
股票一级市场申购,适度参与股票二级市场和权证投资,力争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率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50
万元


0.80%




50
万元≤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
M

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7



1.50%








7
天≤
N

365



0.10%





365
天≤
N

730



0.05%





7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5%


托管费


0.2%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同时适度参与股票及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
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提高基金预期
收益水平,但通过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获得的股票,在其流通受限期间无法上市交
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2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市场的波动也会影响本基
金的净值表现。本基金股票持仓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较高的股票持仓比例范围既提
升了预期收益水平,也提高了预期风险水平。

3.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4.
投资存托凭
证的风险
5.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6.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
1
)上市公
司经营风险;(
2
)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转板风险;(
5
)退市风险;(
6

系统性风险;(
7
)集中度风险;(
8
)政策风险;(
9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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