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5:51:31 中财网
原标题:国机精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9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
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
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持本公司股份39,359,619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7.5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在满足减持新规要求的前提下,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1%)。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9,359,619股,占总股本的7.5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长城基金在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向其发行股份时的承诺如
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
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
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长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
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城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
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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