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7:31:29 中财网
原标题:金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
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58)。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3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在公司发布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
年12月23日,金通安益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且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

比例

金通安益

集中竞价

2021.9.24-2021.12.23

25.79

1,200,000

1%

合计

1,200,000

1%



2、股份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镇花园39幢商60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2/23




股票简


金春股份

股票代码

300877

变动类
型(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200,000

1%

合计

1,200,000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00

6.67%

6,800,000

5.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0,000

6.67%

6,800,000

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

2021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58),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是 □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是 □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通安益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金通安益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金通安益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金通安益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本公告日,金通安益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单。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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