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1年12月26日 16:05:32 中财网

原标题: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额股票代码:603055 股票简称:台华新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 JIANG TA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

风险因素


章节的全文。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
2021]
8
75
号),台华新材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



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
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
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
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20

12

31

,本公司经审计归属
母公司
股东净资产

30.03
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
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
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
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9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
2018


201
9


2020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
年度


分红所属
年度


分红实施方案


现金分红额
(含税)


2019



2018



2019

4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
定以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547,6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
219,0
40,000
股。



10,952.00
万元


2020



2019



2020

5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
定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766,641,97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含税),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0

6

22
日,公司根据以实施前的总股本
766,643,57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6,133.15
万元。



6,133.15
万元


2021



2020



2021

4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不派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0

12

31
日,公司总股本
832,044,654
股,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为
824,751,466
股,以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拟
派发现金红利
4,123.76
万元(含税)。



4,123.76
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2
1,208.91
万元
,占最近三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22,007.97
万元

96.37%

具体分
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


2020



2019



2018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74.08

19,589.44

34,460.38


现金分红(含税)


4,123.76

6,133.15


10,952.00





项目


2020



2019



2018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


34.44%

31.31%


31.7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21,208.91


最近三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



22,007.97


最近
3
年的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比例


96.37%




五、特别风险
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全文,并特
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本公司属于纺织行业中的化纤纺织业,主要为锦纶纺织细分行业,主要产
品为锦纶长丝、坯布及功能性成品面料。公司产业链上游为锦纶切片制造行
业,下游为服装和其他相关产业。目前,公司终端产品的客户主要为服装企
业,而服装等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公司成品面料的市场需
求。



公司未来业绩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自主创新能力、产
品或服务质量、新冠病毒疫情、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
2019
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战以及
2020
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国际市
场出现下滑,外贸出口受到冲击。

2019
年和
2020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均有所下降。此外,由于销售下滑可能导致库存积压,并进而计提较多存货
跌价准备,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出现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公司存货比重较高及其跌价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涵盖产业链比较长、锦纶纺织行业特点以及为了满足对终端
客户的快速反应要求等因素导致公司的存货数量及占资产比重较高。

截至
2021

6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139,422.6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2.01%
,其中库存商品
69,641.77
万元,占存货的
47.72%
。截至
2021

6

30
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13.20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
4.46%
。公司一直注
重对存货的管理,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
导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为
36,117.49
万元、
43,474.17
万元、
49,607.52



74,404.0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20%

20.88%

22.71%

2
4.47
%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逐渐扩大,占比呈上升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
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
减少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
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
坏账的情况,将会给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
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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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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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
2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
2
五、特别风险提示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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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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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
一、基本术语
................................
................................
................................
......
11
二、专业术语
................................
................................
................................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15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15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
..................
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
................................
........
30
一、市
场风险
................................
................................
................................
......
30
二、财务风险
................................
................................
................................
......
31
三、技术风险
................................
................................
................................
......
33
四、募投项目风险
................................
................................
..............................
33
五、管理风险
................................
................................
................................
......
34
六、环境保护风险
................................
................................
..............................
35
七、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
................................
..............
3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8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38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42

四、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
..............
45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
......
47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
......
57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
......
64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
83
九、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
............
101
十、发行人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01
十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及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01
十二、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
................................
............
116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和资信评级情况
................................
........
120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121
十五、发行人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
................................
................................
........................
126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
..................
127
一、同业竞争
................................
................................
................................
....
127
二、关联方关系
................................
................................
................................
128
三、关联交易情况
................................
................................
............................
131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
....
133
五、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
........
13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136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
....................
136
二、财务报表
................................
................................
................................
....
13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166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168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13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
............................
17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
............................
189
三、现金流量分析
................................
................................
............................
199
四、资本性支出
................................
................................
................................
202
五、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及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情况
........
202

六、重大对外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行政处罚、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和其他事项
................................
................................
................................
........
202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
207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171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
............
20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
20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
影响
................................
........
224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226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22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
228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
............
230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
230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
231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232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
................................
............
232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232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
232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32
第十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
..........
233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
2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
....
23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
........................
23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
....................
238
五、评级机构声明
................................
................................
............................
23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
................................
..
240
一、备查文件
................................
................................
................................
....
240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
................
240

第一节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
司、公司、台华
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涵盖其前身台华
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本次发
行、本次可转
债、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不超过60,000万元的行为

台华纺织



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实际控制人



施秀幼、施清岛姐弟

控股股东、福华
环球



福华环球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创友投资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施
清岛控制的公司

全通投资



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控制的公司

华南投资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总经理沈卫锋控制的
公司

嘉兴华秀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嘉兴市华秀纺织有限公
司),发行人股东,总经理沈卫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


全知投资



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嘉润丰投资



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普亚投资



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正德投资



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福华织造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尼斯达



尼斯达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华尼龙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高新染整



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昌纺织



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华面料



吴江福华面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华纺织整理



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伟荣商贸



嘉兴市伟荣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陞嘉公司



陞嘉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台华实业



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润裕纺织



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华再生



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华科研



苏州福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台华防护



浙江台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苏州中检



苏州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实际控
制人施清岛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欧索



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鸿展投资



嘉兴市鸿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金台华置业



嘉兴金台华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苏州欧纺联



苏州欧纺联纺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苏州中质



苏州中纺联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华亚织造



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锦华新材



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关联方

报告期、最近三
年一期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
2021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2021年6月30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
易所、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中信证券、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所,发行人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竞天公诚、发行
人律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锦纶/PA



合成纤维的一种,即聚酰胺纤维,分子链中含有酰胺键-[NHCO]-
的纤维的总称,俗称尼龙,又称耐纶(Nylon),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PA),是纪念我国第一批辽宁锦州化工厂生产的




尼龙纤维而命名,常用锦纶纤维包括锦纶6和锦纶66两种纤维

己内酰胺
(CPL)



一种有机合成用化工原料,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反应形成聚合体
聚己内酰胺,为锦纶6或尼龙6原料

尼龙6/锦纶6切




锦纶6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6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圆柱体
状态原料,是锦纶6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尼龙66/锦纶66
切片



锦纶66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66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圆柱
体状态原料,是锦纶66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锦纶6(尼龙6、
PA6)



己内酰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内酰胺,常用化纤原料聚合物的
一种,又称尼龙6或PA6,与锦纶66同属常用锦纶类纤维

锦纶66(尼龙
66、PA66)



己二酸与己二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二酸己二胺,常用化纤原
料聚合物的一种,又称尼龙66或PA66,与锦纶6同属常用锦纶类
纤维

锦纶长丝



长度较长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
分标准,锦纶长丝长度一般几千米至几万米

锦纶短纤



长度较短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
分标准,锦纶短纤长度一般为几毫米至几十毫米

dtex



与旦尼同为纤维粗细的计量单位,即分特或分特克斯,纤维长度
10,000米在公定回潮率下的重量为1克称为1dtex,1dtex等于
0.9denier

旦尼



简称旦,符号D或denier,是指线密度非法定单位,1旦指在公定
回潮率条件下9,000米长度的纤维重量为1克

细旦



旦尼数较小,即较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在锦
纶纤维中,一般将整束丝的旦尼低于44dtex或单根丝的旦尼介于
0.88至1.4dtex之间的称为细旦丝

超细旦



旦尼数非常小,即非常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
在锦纶纤维中,一般将整束丝的旦尼低于22dtex或单根丝的旦尼
低于0.88dtex称为超细旦丝

DPF



全称Denier Per Filament ,即单根丝的旦尼数,通常纤维是有很多
根形成一束,单根纤维越细,则DPF越小

差别化纤维



对常规品种化纤有所创新或具有某一特性的化学纤维。差别化纤维
以改进织物服用性能为主,主要用于服装和装饰织物。采用这种纤
维一般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工序,且可节约能源,减少污
染,增加纺织新产品

差别化锦纶长丝



指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锦纶长丝,即通过采用化学高分子聚合
改性和纺丝过程中进行改性或物理手段经过拉伸、变形、缠绕等
工序后,其结构、形态、性能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具有了某种
或多种特殊性能的锦纶长丝。主要包括锦纶超细、极细长丝、高
收缩长丝、高吸湿透湿长丝、光导长丝、以及具有抗起毛起球、
高阻燃、抗熔滴、高导湿、抗静电、导电、抗菌防臭、防辐射等
多功能复合纤维长丝

差别化锦纶坯布



用全部或部分差别化锦纶纤维织成的坯布

差别化功能性锦
纶面料



具有特殊差别化、功能性的一类面料,通过应用差别化锦纶长
丝、或功能性整理技术从而赋予面料特殊功能,常见的差别化功
能性面料如超细锦纶防绒面料、锦纶色织功能面料、及其他经过
后整理具有防水、耐水压、透湿透气、吸湿快干、形状记忆、抗
紫外线、抗菌消臭、防静电、防辐射、防油尘、阻燃等功能的差
别化面料

纺丝



又称化学纤维成型,制造化学纤维的一道工序。将某些高分子化
合物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




维的过程

织造



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的
工艺过程。目前分为三大类:机织、针织、无纺织造。


机织



将经、纬向纤维相互浮沉形成织物的工艺方法,又称为梭织

染料



能使面料等着色呈现不同色泽的物质,染色工序所用原料

助剂



纺织印染工序中应用的辅助性药剂,能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
量、或赋予产品特有性能所添加的辅助药剂

染色



也称上色,是指用化学的或其他的方法影响物质本身而使其染上
颜色的工艺过程。


后整理



制造成品面料的最后一道功能性加工处理,后整理是赋予印染坯布
服饰用效果和美观性能的技术工艺,常见的后整理包括定型、压
光、涂层、贴膜、磨毛、轧花、烫金、压皱等,后整理工艺对于开
发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面料、提高服饰用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


染整



染色及后整理,坯布制造成成品面料一般需经染色着色,再通过
后续功能性整理两道工序完成。




注:本募集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数与
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
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 JIANG TA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1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832,044,530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17年9月21日

股票简称

台华新材

股票代码

603055

经营范围

新型纺织材料及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纺织品
的生产及销售;纺织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
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
可、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于
2020

12

2
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1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5

31
日经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

2021
年第
57
次会议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于
2
021

6

2
1
日出具了《关
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21

210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
资计
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含
60,000.00
万元,未
扣除发行费用,下同
)。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
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
之日起
6
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
3
0%
、第二年
0.
5
0%
、第三

1.00%
、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
0%

第六年
2
.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
:指年利息额;


B1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




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



⑤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
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

1
6.87
元,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

P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
P0+A×k

/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
P0+A×k

/

1+n+k
);


派送现金股利:
P1

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
P0
-
D+A×k

/

1+n+k
)。



其中: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
为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
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计算方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金额
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
为每张
1
12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
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2
×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2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
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
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
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
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
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3
×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3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
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
1

1
2

28
日,
T
-
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
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方式进行,余
额由承销商包销。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于

智能
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




补充流动
资金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智能化年产12万吨高性能环保
锦纶纤维项目

156,100.00

5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163,100.00

60,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
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
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本
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和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
份;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
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
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分
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⑤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⑥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0
0
万元。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设立
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将募集资金净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使用专户内,并按
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五)本次债券的评级和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
2021]
8
75
号),台华新材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



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
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
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
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的情形

在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违约事件:



1
)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2
)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
诉讼程序;



3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接融
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4
)公司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债券
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5
)其他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

/
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
/
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
的争议,根据中信证券与台华新材签署的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首先应在争议
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等规定,申请仲裁。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
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七)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
021

1
2

2
7
日至
2
022

1

5
日。



(八)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
用、评估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及承销费
将根据承销及保荐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会计师
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评估师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



用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

金额(万元,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590.00

律师费用

42.45

会计师费用

80.19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发行手续费用

7.45

信息披露费用

53.78

合计

797.45



(九)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T-2日

1、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T-1日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T日

1、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T+1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T+2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
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2年1月4日

星期二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2022年1月5日

星期三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本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
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
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联系电话:

0573-83703555

传真:

0573-83706565

董事会秘书:

栾承连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迪凯银座22楼

联系电话:

0571-85783754

传真:

0571-85783754

保荐代表人:

庄玲峰、丁然

项目协办人:

何少杰

项目组成员:

高朔、洪陈旻豪、王金姣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赵洋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楼写字楼34层

联系电话:

010-58091000

传真:

010-58091100

经办律师:

范瑞林、赵晓娟



(四)审计机构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继佳、于薇薇、邵明亮、韩秀春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少波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0层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真:

010-85171273

经办评级人员:

宁立杰、李敬云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

4008888400

传真:

021-68828539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东塔14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
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
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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