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责任投资混合A :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0:12:1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责任投资混合A :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8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1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
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经济、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
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类型与投资标的引起的特定风险,法律文件风
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其
中,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配置比例相对较
高而带来的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
带来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
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4)本基金
参与融资业务的特定风险。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
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可能在特定环境下启
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


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
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9
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10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10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6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66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责任投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颁布、1999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
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
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深
港通)

62、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


63、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4、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
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
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
实业总公司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
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
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理咨询协调
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
公司担任会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哈
尔滨市分行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
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
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
职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
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下设二级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
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兼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
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
术总监,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周蔚女士,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
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
长等职;其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
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
东监管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经济学硕士。2009年6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
行业研究员,消费品研究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等,现兼任权益研究部副总经
理。2015年6月起任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
起任金鹰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9月起任金鹰鑫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起任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6月起任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
月至2018年3月任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
年1月任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
7月任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至2021
年5月任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
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邱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部
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
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
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四)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
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


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
控制措施。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联系人:韩鑫普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团
长期积淀的创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格,经
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A类AA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
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全面专业的服务能力。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在
国内设有259家证券营业部,拥有5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
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同时,
以香港公司为国际化平台,在英国、新加坡、韩国设立子公司,构建起国内、国
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
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
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
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经验,以及大型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
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高级管理人员均
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
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
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除此之外,
招商证券于2014年1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成为业内首批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券商之
一,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21年三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48
只公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
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
最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风险
偏好、风险容忍度及各类风险限额指标,全面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管
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稽核人员,依照
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
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
系统;有独立的托管业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
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
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
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
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gefund.com.cn



(二)代销机构

(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吕祥崟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3)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N1幢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5)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20515589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6)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陈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828098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7)名称: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联系人:牟冲

电话:0532-87071088

客服电话:400-612-3303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8)名称: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客服电话:400-616-7531

公司网址:www.guangyuandaxin.com

(9)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联系人:岳帅

电话:010-67017788

客服电话:4008-8888-005

网址:http://www.cnpsec.com.cn/main/

(10)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0616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1)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1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13)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陈慧

电话:010-63631519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14)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4022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5)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1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0)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21)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3)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259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5)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6)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付婷

电话:010-832521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8)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9)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0)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魏熠珲

电话:021-5368627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1)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32)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33)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010-8418314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阴冠华

电话:0471-4972675、010-83270885

客服电话:9560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5)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6)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电话:0755-83255199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37)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38)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
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联系电话:0755-23375492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9)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20C-1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fsc.com.cn

(40)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2)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姚盛盛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43)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44)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李卓颖

电话:0311-66008561

客服电话: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45)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电话:18064091773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46)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客服电话:95381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47)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695182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48)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89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49)公司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林天赐

联系电话:13001600048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50)公司名称: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9

公司网站:http://www.tdyhfund.com

(51)公司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邢锦超

联系电话:13811015790

客服电话:95119

公司网站:http://kenterui.jd.com/

(52)公司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53)公司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54)公司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643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55)公司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56)公司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7)公司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https://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58)公司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59313555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www.chtwm.com

(59)公司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联系电话: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hcfunds.com


(60)公司名称: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9

公司网站:http://www.tdyhfund.com

(61)公司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站:www.zhixin-inv.com

(62)公司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 李卓南

联系电话:021-80134149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63)公司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64)公司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张虎

联系电话:400-004-8821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站:www.taixincf.com

(65)公司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吴鸿飞

联系电话:021-3538552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66)公司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熊艳芳

联系电话:020-89629066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https://www.yingmi.cn/

(67)公司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邢锦超

联系电话:13811015790

客服电话:95119

公司网站:http://kenterui.jd.com/

(68)公司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 李楠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9

公司网站:www.danjuanapp.com



二、登记机构名称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电话:020-22825649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邓柏涛


电话:020-81836088

传真:020-31952316

经办律师:欧阳兵、谢洁、何官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海华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邮编:4300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兵、潘桂权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0]3558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12日。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条件,经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1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文件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一)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可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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