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 :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 益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 基金代码 519050 下属基金简称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519050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 05 - 2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晓海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 - 06 - 22 证券从业日期 1998 - 04 - 01 夏妍妍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 05 - 22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 08 - 18 注: 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 2018 】 2 号)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将“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海富通安颐收益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坚持灵活的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跌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股 票市场的投资机会,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战胜绝对收益基准的目标, 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养老理财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数据截止日期:2021-09-30 1.41% 其他资产 1.7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1.8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22.85% 权益投资 72.23% 固定收益投资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债券、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它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包括经济周期分析、权益类资产仓 位确定);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杠杆策略);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 略;5、收益管理及止损策略;6、股指期货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净值增长率 0.10% 21.28% 11.20% 2.39% 9.62% -2.77% 16.11% 12.36% 业绩基准收益率 3.67% 6.22% 5.37% 4.76% 4.75% 4.75% 4.75% 4.76%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注:图中列示的 2013 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 5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计算。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50 万元 1.50% 非养老 金客户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1.00% 非养老 金客户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非养老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 金客户 M < 50 万元 0.30% 养老金 客户 50 万元 ≤ M < 100 万元 0.24% 养老金 客户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0.20% 养老金 客户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12% 养老金 客户 M ≥ 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养老金 客户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65 天 0.50% 1 年 ≤ N < 2 年 0.25% N ≥ 2 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1.0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25% 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 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1 、政策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 3 、利率风险。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5 、购买力风 险。 二)信用风险 三)管理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操作和技术风险 六)合规性风险 七)模型风险 八)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 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对宏观预期环境判断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判断误差,导致资产配置出现 误差,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2 、科创板特有风险。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与之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 ( 1 )市场风险。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 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 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 个股市场风险加大。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 20% 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 2 )流动性风险。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 金在 50 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 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 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 3 )信用风险。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 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 4 )集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 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 5 )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 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 6 )政 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 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 7 )退市风险。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设计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 退市速度更快,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科创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 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人将可能面临本 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存托凭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 创新企业发行、境 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九)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十)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 / 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 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 http://www.hft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8 - 40099 )。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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