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 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04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 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博迁新材”)持股 5 %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曾用名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2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0.42% ;新辉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 0.32%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并已于 2 021 年 1 2 月 8 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 主要内容 公司于 2 021 年 1 2 月 1 1 日披露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 021 - 043 )。 众智聚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股 ,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减持计划 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股 ,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众智聚 成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 ;新辉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 股东 27,261,000 10.42% IPO前取得:27,261,000 股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 股东 27,000,000 10.32% IPO前取得:27,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例 减持期间 减持 方式 减持价 格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 股数量 (股) 当前 持股 比例 宁波众智聚 成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500,000 1.34% 2021/12/16 ~ 2021/12/24 大宗 交易 78.47 -82.60 282,905,000 23,761,000 9.08% 新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4,000,000 1.53% 2021/12/16 ~ 2021/12/24 大宗 交易 78.47 -82.60 322,140,000 23,000,000 8.7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和新辉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 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 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能否按期实 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 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