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部分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7:56:47 中财网
原标题:大宏立:关于部分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LI ZEQUAN先生之配偶程曦女士持有本公司
股份54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731%),计划在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月19至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32%)。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2,415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4624%),计划在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
月19至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56%)。


公司副总经理先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87%),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22年1月19日至
2022年7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2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之配偶程曦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副总经理
先敬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先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程曦、高勇、先敬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股)

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程曦

董事、总
经理兼财
务总监之
配偶

548,365

0.5731%

137,000

0.1432%

高勇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442,415

0.4624%

110,600

0.1156%

先敬

副总经理

237,951

0.2487%

59,400

0.06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程曦女士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1432%;高勇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11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1156%;先敬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0.0621%。(若计划减持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程曦女士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其配偶LI ZEQUAN(李泽全)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高勇先生、先敬先生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程曦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高勇
先生与先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亦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程曦女士、高勇先生、先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程曦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勇先生、先敬先生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程曦女士、高勇先生、先
敬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程曦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2、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3、先敬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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