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南橡胶: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证券代码: 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 2021-09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全资子公司 为其 控股 子公司提供 股权质押 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915.22万元(本金)。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 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橡”)为海南天然 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 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海南茶叶 ”) 为 海南瑞橡的控股子公司 。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 海南茶叶拟向海南银行屯昌支行小额融资 300万元人民币,用于生产 经营性支出 。 海南瑞橡和 海南茶叶的另一股东海南丰沐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南丰沐 ”) 共同为该 300万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 同时 , 海南瑞橡 、 海南 丰沐 约定 按 持 有 海南茶叶 的 股权 比例承担 各自的 担保责任 。 2 .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2 月 2 5 日 (星期六) 召开第 六 届董事会第 五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 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 名称: 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原白沙农场双湖街 2 号办公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 莫尚勇 注册资本: 4000 万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茶叶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储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 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餐具销售;礼仪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南茶叶资产总额为 3 , 967.2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933.1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933.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 0 万元, 净资产 3 , 034.06 万 元,资产负债率 23.52% ,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0.92 万 元,净利 润 - 302.83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0 日,海南茶叶总资产 4,619.80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771.8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520.4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 0 万元, 净资产 2,847.99 万 元,资产负债率 38.35% , 1 - 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229.97 万元,净利润 - 186.07 万 元(上述数据尚未审计)。 海南瑞橡 是公司的 全资 子公司 ;海南茶叶是海南瑞橡的控股子公司,海南瑞 橡持有海南茶叶 5 1% 股权。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1 2 040 万元 海南丰沐实业有限公司 4 9 1 96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南茶叶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 、 股权 质押 相关 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方:海南瑞橡(出质人)、海南丰沐(出质人)、海南银行屯昌支行 (质权人) 2 、 担保金额:海南瑞橡、海南丰沐共同担保的主债权合同金额为 3 00 万元。 3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保管出质权利和实现 债权 、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 、质押物: 海南 瑞橡持有 海南 茶叶 51% 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2040 万元); 海南丰沐持有 海南 茶叶 49% 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1960 万元)。 5 、质押担保期限:质权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6 、其他约定: 海南银行屯昌支行 有权自主选择,直接就担保范围内的债权 向任何一个担保人或全体担保人分别或共同求偿全部债权。 海南瑞橡和海南丰沐 的出质权利视为统一整体,海南银行屯昌支行在履行合同权益并处置该质权时应 共同处置 。 7 、 海南瑞橡、海南丰沐约定 按享有 海南茶叶 的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即 分别按 5 1 % 、 4 9 % 的比例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8、 海南瑞橡、海南丰沐 任何一方向银行履行了全部清偿责任或超比例履行 了清偿责任,该方有权就承担超出比例部分的责任向另一方追偿,另一方必须无 条件予以支付。 9 、合同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后生效。 四 、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海南 瑞橡 为其 控股 子公司提供 股权质押 担保符合其发展战略, 被担保方是其 控股 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 及《公司章程》、 《海南橡胶对外 担保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担保的对象为海南瑞橡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 62 , 519.30 万人民币 (不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30 , 000 万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 ;逾期担保金额 (本金) 915.22 万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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