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22:02:01 中财网
原标题: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
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1年12月22至
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2日-12月27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A股

336.00

0.45

A股

50.00

0.07

A股

70.00

0.09

合 计

456.00

0.6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束龙胜

7,353.67

9.94%

6,897.67

9.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9.42

1.54%

683.42

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14.25

8.40%

6,214.25

8.40%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六、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束龙胜承诺:(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导
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龙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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