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富泽混合A : 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原标题:海富通富泽混合A : 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 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 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 投资策略引致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 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 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 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 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 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33 第六 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5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6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8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8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9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9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10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1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2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5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6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6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62 第一部分 绪言 《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富泽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 交易机制,或有权机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 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且开通转换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1、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资产管理BE控股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杨仓兵先生,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 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 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2016年10月 至2019年4月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2019年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 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 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 芮政先先生,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 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 务、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 科长、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 理。2008年10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2020年3 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兼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16年11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12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起任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Vincent Trouillard-Perrot先生,董事,法国籍,硕士学位。1991年加入 法国巴黎银行。1999年8月至2011年7月在法巴集团亚太区担任过多项管理职 务,包括法巴私人银行香港及北亚区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法巴资管日本有限 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法巴资管亚洲有限公司(香港)的亚洲首席执行官兼APAC区 总监。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Alfred Berg资产管理公司(斯德哥尔摩) 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担任法巴资管(巴黎)关联公 司管理部副总监职务,2019年9月至今担任该部门总监职务,负责欧洲、拉美、 中东、非洲地区业务及部分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法巴资 产管理(巴黎)董事总经理职务,负责战略性参股及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 Alexandre Werno(韦历山)先生,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2007年9 月至2013年4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11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 导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11年1月至今退休。无不 良诚信记录。 杨文斌(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MBA)。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2006年7月 至2009年4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大泰和人寿保险独立董事, 台湾全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玮管理咨询资深顾问,香港大学 客席副教授,台湾大学财金系兼任教授。无不良诚信记录。 刘正东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 助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 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6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 务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因曾于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担任安徽 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属于华信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于2020年11月12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警 告,并处3万元罚款。 陈静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 运-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 级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 理。2014年5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2019年9月起任宇信 科技的独立董事。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 监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 总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2018年3月至今任稽核部 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 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魏海诺)先生,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 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 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年11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2015年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2015 年7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岳冲先生,督察长,硕士。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于中国海关; 2011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历 任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2020年8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 何树方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6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魏峻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1996年7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交通 银行深圳分行,2001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非银 行金融机构室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助理、同业客户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 11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光涛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风险控制处处长、投资部委托投资处处长、投资 部(后更名为证券投资部)副主任、法规及监管部副巡视员。2015年11月至2017 年10月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2020年7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20年7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 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 责人,2006年4月至2013年3月任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2020年5月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杜晓海先生,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历任Man-Drapeau Research金融工程师,American Bourses Corporation中国区总经理,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量分析师、高级定量分析师、定量及风险管理负责人、定 量及风险管理总监、多资产策略投资部总监,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2016年6月起任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原海富通 养老收益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兼任海富通欣荣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4月至2018 年1月兼任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海 富通富睿混合(现海富通沪深300增强)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10 月兼任海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兼任海富通东财大 数据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兼任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海富通创业板 增强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兼任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海富 通稳固收益债券、海富通欣享混合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兼 任海富通欣益混合、海富通量化多因子混合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 10月兼任海富通研究精选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1月起兼任海富通安益对冲混 合基金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兼任海富通中证500增强(原海富通中 证内地低碳指数)基金经理。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兼任海富通添鑫收益债 券基金经理。2020年5月起兼任海富通富盈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6月起兼任 海富通富泽混合基金经理。2021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混合基金 经理。 张靖爽女士,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历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 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海富通双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2019 年10月兼任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 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现 为海富通瑞福债券)和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2021 年2月任海富通融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海富通 鼎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基金经理。2019 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海富通聚合纯债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起兼任海富通 裕通30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20年4月起兼任海富通裕昇三年定开债券基 金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兼任海富通瑞弘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20年6月起兼任海富通富泽混合基金经理。2021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富利三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经理。 (五)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 会常设委员有: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副总经理;杜晓海,总经理助理兼 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债券基 金部总监;周雪军,总经理助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 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资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9)违反规定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10)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2)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督察稽核部,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 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2、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 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 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 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 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 度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 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 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 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 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 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 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管理制度由督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 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 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 管理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督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 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 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 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 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 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 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 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 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 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 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 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 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六个职能处 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 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 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 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 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 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 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 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 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 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 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 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 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 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 场业务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2159.75亿元,比去年末增加15.25%。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三百二十一支,分 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 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 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 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 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 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 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 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 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 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 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 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 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 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 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 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 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 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 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 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 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 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 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 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 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 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 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 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 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 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 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 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3个月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 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 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39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 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 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 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恒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合兴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 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中债1-5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 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1-3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锦润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 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 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87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商添盛7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淳 厚安裕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86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8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卓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东方红明鉴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华夏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天弘睿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乾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合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医药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安享惠融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惠安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汇泽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瑞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融泰三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健康生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浦盈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 银汇理安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FOF基金、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逸1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创金合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汇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 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回报6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动力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太平丰盈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稳健回报一年封闭运作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中债-1-3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选 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浦诚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价值驱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聚焦经典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嘉实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富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浦一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优势价值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景气前 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债1-5年政金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 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泰稳固周周购12周滚动持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 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 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 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 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 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 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 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 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 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 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 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 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 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 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 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 督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 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 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 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 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 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 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段卓君 电话:021-38650797/799 传真:021-38650906/908 (二)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8 联系人:周志杰 网址:www.spdb.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9 联系人:高天 网址: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1-3 联系人:赵杨 网址:bank.pingan.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陈芊 网址:www.cmbchina.com (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9 联系人:滕滕 网址:www.jsbchina.cn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4 联系人:陈佳瑜 网址:www.nbcb.com.cn (7)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96 联系人:孟建潮 网址:www.borf.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515988 联系人:王星 网址:www.ewww.com.cn (1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 1103、1601-1615、1701-1716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36或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www.ctsec.com (12)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 裙房718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7 联系人:郭静 网址:www.cfzq.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www.cgws.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www.95579.com (1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0 联系人:陆晓 网址:www.dwzq.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www.ebscn.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马梦洁 网址:www.gf.com.cn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2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0 联系人:祁昊 网址:www.glsc.com.cn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80 联系人:占文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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