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1:17:36 中财网

原标题: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 :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11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5

2741
号文
准予
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4

28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
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
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
投资人
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
投资人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和由于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最高为
95
%
,以及
重点投资于

益于
中国
改革
发展

公司
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



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
险、退市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
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
型基金产品,
其预期收
益及预期
风险高于债券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
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申购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
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12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21

9

3
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54
第七部分
基金
合同的生效
................................
...........
5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6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8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8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9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10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
........
148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0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51

第一部分
绪言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
有关规定以及《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
投资决
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海富通改革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
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起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
业务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
金销售系
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2
4

销售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
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单位


2
5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6、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开放式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
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开放式
基金账户:
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场
外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0

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场内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
1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
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
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



3
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1
、《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
理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还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
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包括场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
的转指定)和跨系统转托管


4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5
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7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
媒介


5
8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
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
3

4

18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
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
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10


2019

4
月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
18

5
月至
2019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3
月至
2019

4
月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
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
董事长。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8

3
月至
2018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

7
月至
2020

8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
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




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
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
务、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
科长、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
理。

2008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11


2020

3

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
2016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12

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3
月起任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Vincent Trouillard
-
Perrot
先生
,董事,法国籍,硕士学位。

1991
年加入
法国巴黎银行。

1999

8
月至
2011

7
月在法巴集团亚太区担任过多项管理职
务,包括法巴私人银行香港及北亚区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法巴资管日本有限
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法巴资管亚洲有限公司(香港)的亚洲首席执行官兼
APAC

总监。

2011

4
月至
2017

7
月担任
Alfred Berg
资产管理公司(斯德哥尔摩)
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

201
7

7
月至
2019

8
月担任法巴资管(巴黎)关联公
司管理部副总监职务,
2019

9
月至今担任该部门总监职务,负责欧洲、拉
美、中东、非洲地区业务及部分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

2020

6
月至今担任法
巴资产管理(巴黎)董事总经理职务,负责战略性参股及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9
月至
2013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5
月至
2017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
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
导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1
月至今退休。

无不
良诚信记录。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
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7


2009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4
月至
2012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大泰和人寿保险独立董
事,台湾全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玮管理咨询资深顾问,香港
大学客席副教授,台湾大学财金系兼任教授。

无不良诚信记录。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
助理检
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11
月至
2018

6
月任上海
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
务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因曾于
2016

2
月至
2018

6
月担任安徽
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属于华信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于
2020

11

12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警
告,并处
3
万元罚款。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
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
级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
理。

2014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2019

9
月起任宇信
科技的独立董事。

无不良诚信记录。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
总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3
月至今任稽核部
副总经理。

2016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



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
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
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
监。

2012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
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岳冲先生
,督察长,硕士。

2001

7
月至
2011

1
月,任职于中国海关;
2011

1
月至
2018

10
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历
任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

2020

8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
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6
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魏峻先生
,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

1996

7
月至
2001

8
月就职于交通
银行深圳分行,
2001

8
月至
2019

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非银
行金融机构室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助理、同业客户部总经理助理。

2019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光涛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风险控制处处长、投资部委托投资处处长、投资
部(后更名为证券投资部)副主任、法规及监管部副巡视员。

2015

11
月至
2017

10
月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7
月至
2020

7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
2020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
,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
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月至
2006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
责人,
2006

4
月至
2013

3
月任财务总监。

2013

4
月至
2020

5
月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020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周雪军先生,
硕士。

历任北京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2

6
月至
2015

2
月任天治财富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2014

1
月至
2015

2
月兼
任天治趋势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2015

2
月加入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现任总经理助理兼公募权
益投资部总监。

2015

6
月起任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2016

4
月起
兼任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2018

11
月至
2019

11
月兼任海富通中
小盘混合基金经理。

2018

12
月起兼任海富通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兼任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基金经理。

2021

2
月起兼任海富通惠睿精选混
合基金经理。

2021

10
月起兼任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志强,总经理;胡光涛,副总经理;杜晓
海,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
投资总监兼债券基金部总监;周雪军,总经理助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
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
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
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
投资人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投资人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
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
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
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9) 违反规定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10)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2)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
动;
(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
督察稽核部

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
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
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稽核监察制
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
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
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
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
要求拟定,
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
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
于其他业务部门的
督察稽核部
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

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
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
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风险
管理
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
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
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
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
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管理制度

督察稽核部
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



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
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
合规
管理制度
,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
督察稽核部
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
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
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
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
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
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
变化
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4人,平均年龄34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
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1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8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
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
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
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
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
安全
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
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
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
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
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
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
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
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
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
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
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
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



现,资
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
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段卓君


电话:
021
-
3865079
7
/799


传真:
021
-
3
8650906
/908



2

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8

联系人:王迪睿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6

联系人:史辰方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9

联系人:高天

网址:www.bankcomm.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hxb.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1-3

联系人:赵杨

网址:bank.pingan.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周嘉谊

网址:www.cmbchina.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陈芊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www.citicbank.com

(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19-96005

联系人:蒋娇

网址:www.jnbank.com.cn

(1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9

联系人:滕滕

网址:www.jsbchina.cn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4

联系人:陈佳瑜

网址:www.nbcb.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
1103、1601-1615、1701-1716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36或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www.ctsec.com

(15)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
裙房718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7

联系人:郭静

网址:www.cfzq.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www.95579.com

(17)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121212

联系人:薛津

网址:www.dtsbc.com.cn

(1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2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57

联系人:付佳

网址:www.xzsec.com

(2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2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0

联系人:陆晓

网址:www.dwzq.com.cn

(2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7层产品部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1

联系人:胡创

网址:www.foundersc.com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www.ebscn.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马梦洁

网址:www.gf.com.cn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2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80

联系人:占文驰

网址:www.gszq.com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1

联系人:朱雅葳

网址:www.gtja.com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网址:www.guosen.com.cn

(3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
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
公楼14-18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88

联系人:熊丽

网址:www.cnht.com.cn

(31)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366366

联系人:张鋆

网址:www.hxzq.cn

(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8

联系人:孙懿

网址:www.hazq.com

(3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11

联系人:郑媛

网址:www.huajinsc.cn

(3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www.hlzq.com

(3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

(3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07

联系人:姜志伟

网址:www.jhzq.com.cn

(3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25或4008608866

联系人:袁伟涛、曹欣

网址:www.kysec.cn

(38)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丁倩云

网址:www.lczq.com

(3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驰

网址:stock.pingan.com

(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918918

联系人:邵珍珍

网址:www.shzq.com

(4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胡馨文

网址:www.swhysc.com

(4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swhysc.com

(4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
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法定代表人:李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23-25楼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