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8:21:45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制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1-7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并于2020年10月13日锁定期届满解除限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8日、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201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10月9日、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9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4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8个月为解锁期。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自新华制药公告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9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10月以认
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3,109,686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478,353,421股的0.65%,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12人)认购79.1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25.44%。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15元/股,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3,467.30万元。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于2017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
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18年6月召开2017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二零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18年7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7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78,353,4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
0.5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上述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109,686股增至4,042,592股,占公司当时的总股
本621,859,447股的0.65%。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参与非公开发行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
份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2021年1月19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550.8万A股并
上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4,042,59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27,367,447股的
0.64%。




二、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结合实际
情况,就其后续安排,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鉴于员工持股计划持与人中含有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称“减持细则”)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根据减持细则第四条
第二款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
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的50%。


2、在存续期届满前,若所持股份不能减持完毕,同意提请新华制药董事会审议并
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展期12个月。


3、根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章程》的规
定,因委员徐文辉自2020年7月1日起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不能再担任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员人数由17人调整为16人,
不再增加新的委员。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 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60日至年报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2) 公司审议季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一个月(遇二月份则为前30
天)至季报或半年报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3)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含首尾两天);
(4) 自得知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日起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该事项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第(1)项至第(3)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
间。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关于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变更、终止与清算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管理委员会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自行终止。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解锁期内,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将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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