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狄峰先生、夏小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6 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狄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 公司监事夏小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计划 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2021年9月24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2021年9月28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5)。 2021年12月1日,狄峰先生减持股份数量过半。2021年12月3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6)。 近日公司收到狄峰先生、夏小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狄峰先 生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6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1043%。 夏小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实施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狄峰先生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 姓名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现总股本 比例(%) 狄峰 竞价交易 2021年6月28日 18.50 5000 0.0053% 2021年6月29日 18.41 5000 0.0053% 2021年6月30日 19.01 7000 0.0075% 2021年9月1日 18.60 3000 0.0032% 2021年9月2日 19.19 10000 0.0107% 2021年11月30日 16.61 8000 0.0085% 2021年12月1日 16.76 18300 0.0195% 2021年12月2日 16.77 9200 0.0098% 2021年12月3日 16.57 18800 0.0201% 2021年12月10日 16.19 2000 0.0021% 2021年12月13日 16.55 9000 0.0096% 2021年12月14日 16.56 2300 0.0025% 合计 97600 0.1043% (2)夏小军先生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姓 名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现总股本 比例(%) 夏小军 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7日 15.9800 25000 0.026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现总股 本比例(%) 狄峰 合计持有股份 421,871 0.4507% 324271 0.34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468 0.1127% 7868 0.0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6403 0.3380% 316403 0.3380% 夏小军 合计持有股份 101,815 0.1088% 76815 0.08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54 0.0272% 454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61 0.0816% 76,361 0.0816% 注1: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62)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因 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93,613,367股。上表中“占 现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93,613,367为依据计算。 注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指高管锁定股。 注3: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存在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2021年12月27日,狄峰先生和夏小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 经届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持股数量,本次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自动作废。 三、备查文件 1、狄峰、夏小军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