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能源混合A :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新能源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金鹰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新能源混合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金鹰新能源混合 基金代码 011260 下属基金简称 金鹰新能源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11260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 03 - 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樊勇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3 - 23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 07 - 3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把握新能源产业 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永续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主 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数据截止日期:2021-09-30 1.30%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24% 其他资产 89.46% 权益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可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势、证券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分 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投资组合中 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地降低 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主要采用主题投 资策略,通过对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挖掘新能 源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持续分享新能源产业发展所带来的 投资机会。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主题包括直接从事新能源相关产业的 公司和受益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公司。其他投资策略还包括债券投资 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 +恒生能源行业指数×20%+中债综合财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 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 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等。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略 区域配置图表 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0.80%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50% M ≥ 500 万元 1000 元 / 笔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 M < 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1000 元 / 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75% 30 天 ≤ N < 180 天 0.50% N ≥ 18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 2 、管理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 1 )与本基金基金类型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股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 资产组合受股票市场的波动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 到较大影响。 ( 2 )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包括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 险、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停牌风险、直接退市风险、 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 2 )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通规则变动 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基金净值波动风险、交易失败及交易 中断的风险、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汇率风险、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 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结算风险。 3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 3 )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包 括市场风险、标的物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 4 )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 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 之发生 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 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 的风险。 ( 5 )融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 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 6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存在一 定期限的锁定期,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 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存在着无法卖出的风险,给基金总体投资组合带来流动性冲击。 ( 7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具备 一些特有的风险点,主要有: 1 )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 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 )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 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5 、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ge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135 - 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 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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