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医药创新股票A :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原标题:交银医药创新股票A :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logo1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2 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308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 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 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2月0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1年0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5 二、释义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5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9 九、基金的转换 ................................ ....................... 73 十、基金的投资 ................................ ....................... 8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94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9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7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2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0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8 十八、侧袋机制 ................................ ...................... 115 十九、风险揭示 ................................ ...................... 117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5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27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4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6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6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67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68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 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规定》 ”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 金合 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医药 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 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及其后修订,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 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 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股指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 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 021 ) 61055050 传真:( 021 ) 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任零售 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 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 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 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 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 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 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 Lieven Debruyne )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 务总裁、亚太区行政总裁 ,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 务拓展总监。 章骏翔先生,董事,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 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 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 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 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 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曾葆泠女士,监事,学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香港合规主 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科 助理,骏利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高级合规分析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合规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 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 开发部总经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 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 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 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 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楼慧源女士 : 基金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浙江大学应用生物科学学士。 7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 2014 年至 2015 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现 任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09 月 12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启 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07 月 07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盖婷婷女士 (2017 年 0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09 月 21 日 )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03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 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 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 7 )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 8 )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 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 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 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 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 服务以来,秉承 “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 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 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 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215 只。自 2003 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 的 7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 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 ”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 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 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 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 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 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 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 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 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 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 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 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 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 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 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 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 自控防线 ” 、 “ 互 控防线 ” 、 “ 监控防线 ”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 以人为 本 ”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 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 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 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 练发展到现在的 “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 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 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 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 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 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 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 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 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 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 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 发展的生命线。 ( 五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 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 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 APP ,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 021 ) 61055724 传真:( 021 )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 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 fund001.com 。 2 、其他销售机构 ( 1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3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4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5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6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7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 22866254 传真:( 0769 )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8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 ) 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 9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 ) 63586210 传真:( 021 ) 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 10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人代表:谢永林 电话: 0755 - 22166574 传真: 0755 - 82080406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 95511 - 3 或 95501 网址: bank.pingan.com ( 11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蔡宣铭 联系电话: 021 - 52629999 客服热线: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 12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 13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60838888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14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 0755 ) 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 15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 16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 ) 4890208 传真:( 0931 ) 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 、( 0931 ) 4890208 网址: www.hlzqgs.com ( 17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 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 ) 32229888 传真:( 021 ) 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3340678 网址: www.ajzq.com ( 18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 19 )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 ) 86135991 传真:( 028 ) 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 20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 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 58568235 传真:( 010 )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 21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 023 ) 63786141 传真:( 023 )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 400 - 809 - 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 22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 23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 24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 25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 400 - 6666 - 888 网址: www.cc168.com.cn ( 26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 )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 27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28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 0531 - 89606166 传真: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 29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 22627802 传真:( 0755 )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 30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31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32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 33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 0769 ) 22115712 传真:( 0769 ) 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网址: www.dgzq.com ( 34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 0755 ) 25832852 传真:( 0755 ) 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 35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 层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公司客服电话: 400180028 传真号: 075582545500 网址: www.wkzq.com.cn ( 36 )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电话:( 021 ) 021 - 23586603 传真:( 021 ) 021 - 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 37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 8686815 联系人:谢武兵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