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持久增利E :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7:30:43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持久增利E :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1月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11号)和2012年2月13日《关于金鹰持久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33号)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9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鹰持久
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名称已变更为“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金鹰持久回报A,回报B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于2015年3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
证上[2021]764号)》,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21年8月23日起,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的证券简称由“持久增利”

扩位为“金鹰持久增利LOF”,扩位简称适用于交易、申购赎回及行情展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
的风险,包括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与赎回。侧袋账户对
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
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基本情况 ............................................................................................................................ 61
七、基金的募集 ................................................................................................................................... 6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64
九、基金的历史沿革 ............................................................................................................................ 65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6
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76
十二、基金的投资 ............................................................................................................................... 78
十三、基金的业绩 ............................................................................................................................... 92
十四、基金的财产 ............................................................................................................................... 95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96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1
十七、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103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6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7
二十、侧袋机制 ................................................................................................................................. 113
二十一、风险揭示 .............................................................................................................................. 11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1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4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0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0
二十六、其它应披露事项 .................................................................................................................. 152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6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5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
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持久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7、《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3、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4、C类基金份额:指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从本类型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15、E类基金份额:指注册登记在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从本类型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16、上市交易公告书:《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17、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8、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19、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机构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
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
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9、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日:指公历日

38、月:指公历月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
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的行为

45、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4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
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7、场外: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
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48、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
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
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
的转换行为


5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从一
交易账户转移到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51、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和/或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52、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53、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交
易账户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4、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6、元:指人民币元

57、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3、《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64、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
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66、《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7、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7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71、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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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
融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
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
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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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
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
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实业总公司
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
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
理咨询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会
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
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
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
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
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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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二级部
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
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
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备案,兼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
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周蔚女士,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
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
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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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总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
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投资经理兼固收投委会委员等职务。2018年3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
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金鹰鑫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任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金鹰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月起任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3月起任金鹰年年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
起任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马洪娟女士,管理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28日;
李涛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2016年10月27日;戴骏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
年10月22日至2018年7月7日;黄艳芳女士,管理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至2018年7
月11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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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源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邱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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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
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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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
该项业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9)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及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4)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8)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1)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3


(22)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7)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9)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3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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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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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
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
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
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
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管理处、风
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3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
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三)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月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
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
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206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
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2100.41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
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
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22825633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蔡晓燕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A、场外销售机构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曹薇

电话:010-67598893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89937325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6)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021-61616885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7)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6367136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010-63700606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9)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1)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0769-22866254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12)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15)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6)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17)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0)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客服电话:021-333898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22)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4)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吕祥崟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25)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张玉莛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cn

(26)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7)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8)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际贸易中心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0351-8686602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9)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0)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电话:010-66559371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3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2)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电话:010-832521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3)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4)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张涛

电话:0755-33680000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cczq

(35)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6)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7)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8)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魏熠珲

电话:021-5368627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9)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40)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41)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2)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电话:0571-87902974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43)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4)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45)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黄桔子

电话:0755-83716841

客服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6) 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必文

电话:0731-84779503

客服电话:95317;400-8835-316

网址:www.cfzq.com

(47)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48)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010-8418314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9)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519-88168261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0)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1)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52)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53)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59562468

客服电话:0791-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54)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N1幢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5)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0616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6)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57)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58)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5楼2503室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汪晓翔

电话:0755-83196250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9)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陈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60)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2540892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1)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fsc.com.cn

(62)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
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63)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64) 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

电话:010-83991888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65)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66)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7) 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张思思

电话:010-57672272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68)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9)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70)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电话:18064091773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71) 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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