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主题优势混合 :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7:36:30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主题优势混合 :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名而来(更名日期为2015年8月5日,公告时间为2015年8月3日)。


本基金根据2010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主题优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0号)和2010年11月9日《关于金鹰
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2010】658号)进行募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2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
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76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77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788
九、基金的转换 ............................................................................................................................ 855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866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 877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888
十三、基金的投资 .......................................................................................................................... 89
十四、基金的业绩 ........................................................................................................................ 100
十五、基金的财产 ........................................................................................................................ 102
十六、基金财产的估值 ................................................................................................................. 104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9
十八、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1111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44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55
二十一、风险揭示 ...................................................................................................................... 121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55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77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11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11
二十六、其它应披露事项 ........................................................................................................... 1533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66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57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其有效更新)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及其有效更新)。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更新;

发售公告:

指《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按照基金合同,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
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封闭期

指基金成立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的工作日,最长不超过自基金
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




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
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
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
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
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
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
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
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
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
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实业总公司
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
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
理咨询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会
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
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
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
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
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二级部
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
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
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兼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
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周蔚女士,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
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
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
总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
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
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监管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09年6月加
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非周期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8月起任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起任金鹰产业升
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彭培祥先生,管理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至2013年4月
10日;冼鸿鹏先生,管理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4年11月19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邱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
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
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4人,平均年龄34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
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
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商银
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1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
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
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
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
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
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
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
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
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
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
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
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
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
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
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
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
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
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
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
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
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
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
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
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
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
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
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
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


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
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
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
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
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
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
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
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
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
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10-66594587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曹薇

电话:010-67598893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ccb.com

(4)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89937325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021-61616885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苏群

电话:0591-88526063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636713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010-63700606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1)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82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3)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4)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李艳红

电话:0757-22388171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15)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6)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徐璐

电话:0574-89265288

客服电话:96521

浙江省外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17)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025649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www.cdrcb.com

(18)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9)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21)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4)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6)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客服电话:021-333898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7)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8)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29)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7616310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1)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2)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甘蕾

联系方式: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33)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张玉莛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cn

(34)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微合肥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微合肥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6227210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35)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6)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7)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际贸易中心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0351-8686602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8)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9)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电话:010-66559371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40)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1)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电话:010-832521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2)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
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3)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张涛

电话:0755-33680000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44)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5)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6)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7)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魏熠珲

电话:021-5368627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48)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49)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0)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51)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电话:0571-87902974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2)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
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3)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54)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黄桔子

电话:0755-83716841

客服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5) 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必文

电话:0731-84779503

客服电话:95317;400-8835-316


网址:www.cfzq.com

(56)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57)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010-8418314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8)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519-88168261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9)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初晓

电话:021-20328755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60)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61)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62)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3)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
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64)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om.cn

(65)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59562468

客服电话:0791-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6)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N1幢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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