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红利 :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金鹰红利 :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8年4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08】521 号)和2008 年9月18 日《关于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2008]40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08年12月4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是指投 资标的与投资策略引起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与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 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 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2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 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7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8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1 九、基金的转换 .............................................................................................................................. 90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91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 92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9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94 十四、基金的业绩 ........................................................................................................................ 109 十五、基金的财产 ........................................................................................................................ 112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 114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20 十八、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122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27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8 二十一、侧袋机制 ........................................................................................................................ 135 二十二、风险揭示 ........................................................................................................................ 138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3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45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622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799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1811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844 二十九、备查文件 ...................................................................................................................... 185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即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发售公告 指《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信息披露办法》 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注册登记业务 注册登记人 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指人民币元;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 金销售业务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 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指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 表决的会议; 6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 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 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 (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 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 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 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销 售机构托管转移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费用类别 指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以前端收费方式缴纳认 购/申购费用所划分成的不同份额级别类型;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理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 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 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 出的基金份额的财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摆动定价机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侧袋机制 特定资产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 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 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9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 融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 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 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 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 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实业总公司 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 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 理咨询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会 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 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 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 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 11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二级部 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 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 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备案,兼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 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周蔚女士,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 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 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 12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总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 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项目经理,中国惠普公司技术顾 问,戴尔公司高级系统顾问,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等职。2012 年9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研究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等。2015 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7 年9月担任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12 月担任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起任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0年11月起任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 起担任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5月起担任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丹女士,金融学硕士。曾任晨星中国咨询公司研究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等职。2021年4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21年8月起任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龙苏云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9月 8日;蔡飞鸣先生,管理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至2011年6月29日;朱丹女士,管理时 间为2011年6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王喆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 2020年4月28日;王瀚宁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4月2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3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邱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的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6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19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 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 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 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 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 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 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 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7万亿元。2021年三季度,交 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43.6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 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 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 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 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 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 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 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 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 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 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 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 年5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 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 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 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 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2014年12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 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97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 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 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 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 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 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25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 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26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10-66594587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曹薇 电话:010-67598893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89937325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021-61616885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6367136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010-63700606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1)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82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3)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4)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李艳红 电话:0757-22388171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15)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9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电话:0519-80585939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6) 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徐璐 电话:0574-89265288 客服电话:96521 浙江省外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17)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025649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www.cdrcb.com (18) 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871-56237788 客服电话:410-16-96869 网址:www.tf.cn (19)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0)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2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3)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4)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5)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7)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客服电话:021-333898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8)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9)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3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7616310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2)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3)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吕祥崟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34)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张玉莛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cn (35)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微合肥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微合肥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6227210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36)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7)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8)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际贸易中心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0351-8686602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9)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0)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电话:010-66559371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4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2)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电话:010-832521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3)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朱琼玉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4)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5)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张涛 电话:0755-33680000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cczq (46)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7)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8)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9)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魏熠珲 电话:021-5368627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50)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51)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2)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53)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电话:0571-87902974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4)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5)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56)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黄桔子 电话:0755-83716841 客服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7) 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必文 电话:0731-84779503客服电话:95317;400-8835-316 网址:www.cfzq.com (58)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59)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010-8418314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60)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519-88168261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1)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62)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63)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