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8:02: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 关 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
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2020年9月24日,国美控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于2020年9月24日,将其中的8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江苏银行。2021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
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
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
《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
合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将所持有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雪松信托。


一、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基本情况

(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28.68%

7.97%

2020-09-25

2021-12-27

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合计



60,000,000













(二)部分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30,000,000

14.34%

3.98%





2021-12-27

2022-12-27

雪松国
际信托
股份有
限公司

补充
流动
资金

合计



30,000,000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209,213,228

27.78%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55,500,355

7.37%

-

-

-

-

-

-

-

-

林飞燕

2,552,111

0.34%

-

-

-

-

-

-

-

-

合计

267,265,694

35.49%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国美控股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及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



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比例

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

还款资金来源

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半年到期

400,000

0.19%

0.05%

14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益及子公司分红

有能力偿付

未来一年到期

93,701,400

44.78%

12.44%

73,22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益及子公司分红

有能力偿付



(3)国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且不存在须履
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国美控股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
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及司法
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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