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铁科轨道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9:31:15 中财网
原标题:铁科轨道:铁科轨道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569
证券简称:
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
2021
-
0
3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


会及全体
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铁路建设项目国铁集团管理的甲供物资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0WZ202101000),合同金额为44,872.70万元人民币(含
税),其中《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扣配件
采购合同》金额为13,189.37万元人民币(含税),《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
(不含天府站房及客运设施、站台450米桥建合一车场范围线下工程)国铁集团
管理甲供物资高速扣配件采购合同》金额为31,683.33万元人民币(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公司和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公司按照成兰铁路有限责
任公司供应需求计划进行生产与供应,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预付款、进度
款、结清款等流程进行支付,因此本合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如项目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及义务、违
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
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新冠疫情、项目建设进度和原材料价格波动
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
同执行中可能发生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等情况,导致
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26日中标
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铁路建设项目国铁集团管理的甲供物资招标”项目(招
标编号:T0WZ202101000、物资名称:高速扣配件、包件号:F01),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近日,公司与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本次项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由于本次项目为通过公开招投标形成进行,可以
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
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
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项目合同,供应高铁扣配件。

合同
合计金
额为
44,872.7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其中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国
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扣配件采购合同》金额为
13,189.37
万元人民币(含税),
《新建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不含天府站房及客运设施、站台
450
米桥建合一车
场范围线下工程)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扣配件采购合同》金额为
31,683.33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
交易对方
情况
及关联关系说明


1

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
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国成


注册资本:
1151.6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11

19



住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
46
号一栋二单元
4
-
14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成兰铁路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

关联关系
说明


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
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互
相独立。



3

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
务往来








、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44,872.7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
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计划和报告:在合同签署后
7
日内或发货前
30
日,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
需求计划(订单)。

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
2
日内,卖方应向买方
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
以上方案。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应包括:(
1
)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
)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
比较;(
3
)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支付进度安排:
买方
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卖方按
照合同约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发票、付款申请书及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

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买方收到单据
后,按合同条
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进行审核,
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
%
的质量保证金后,在
到货检查合格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95%
的价款。



质量保证金:
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不计息支付给卖方。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
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

30
日内不计息付清;支付前,买方有权扣除因质量纠纷而遭受损失及支付的
费用;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前述损失和费用的,卖方还应另向买方补
足前述损失和费用。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合同材料质量的保
证责任。



质量保证期:
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
1
年。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或者违反合
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责任。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
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未能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与卖
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买卖双方以友
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选择

由成都仲裁委员会
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向买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争议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合同金额为44,872.70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含税金额为39,710.3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30%。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公司按照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需求计划进行生产
与供应,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本合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如项目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
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按照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程序合法,不存在
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
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
整、市场环境变化、新冠疫情、项目建设进度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可预测或不
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执行中可能发
生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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