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 : 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12-30 送出日期: 2021-12-3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 合 基金代码 00216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7 - 05 - 0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孙蓓琳 2017 - 11 - 24 2004 - 07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万物互联时代兴起的新兴产业以及受益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 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传统产业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 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和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95% ,基金资产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万物互联主题相关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核心是分享万物互联带给各类企业的成长,精选“万物互联改变未 来”相关的优质企业。具体投资标的将选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三大新 技术应用所带来的万物互联时代具有投资机会的相关企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互联网指数收益率× 5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 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50 万元 1.50% 50 万元≤ M <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N < 30 天 0.75% 30 天≤ N < 365 天 0.50% 365 天≤ N < 730 天 0.25% 7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为混合型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95% , 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万物互联主题相关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因 此本基金需承担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投资人面临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表现为本基金重点投 资于万物互联主题相关股票的风险:该主题相关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 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 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 1 、 基差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3 、保证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 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 1 )上市 公司经营风险、( 2 )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转板风险、( 5 )退市风险、 ( 6 )系统性风险、( 7 )集中度风险、( 8 )政策风险、( 9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 票、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和侧袋机制的相 关风险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 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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