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 :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16:26 中财网

原标题: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 :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
2018年
1月
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3号文
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
2018年
7月
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
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
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
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七、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
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其中基金管
理人章节的信息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
2021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32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十、基金的投资
.............................................................................................................................44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55
十二、基金的业绩
.........................................................................................................................62
十三、基金的财产
.........................................................................................................................64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65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71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十九、侧袋机制
.............................................................................................................................85
二十、风险揭示
.............................................................................................................................8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7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9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9
二十四、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51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54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59
二十七、备查文件
.......................................................................................................................160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以下简称“《港
股通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
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信企业精选两
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或“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
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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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企业精选
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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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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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两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
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的两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4、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
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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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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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
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得到公平对待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
更新的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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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号
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号
9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年
5月
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电话
021-61009999
传真
021-61009800
联系人魏明东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万元
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万元
31.2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2500.5万元
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51万元
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49万元
4.54%
总计
16500万元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刘元瑞董事长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裁。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钢铁行业研究分
析师、研究部副主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研究所总经理、副总裁。

陈谋亮非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
高级商务谈判师。现任上海市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
曾任湖北省委组织部
“第三梯队干部班
”干部,中
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干部,湖北经济学院讲师、特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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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扬子石化化工厂保密办主任、集团总裁办、
股改办、宣传部、企管处管理干部、集团法律顾问,
中石化
/扬子石化与德国巴斯夫合资特大型一体化
石化项目中方谈判代表,交大南洋部门经理兼董事
会证券事务代表,海欣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战
略投资部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

谢辉非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经营财务
部部长。曾任武汉钢铁
(集团
)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
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武汉钢铁
(集团
)
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改善部绩效考核处处长,武
汉钢铁
(集团
)公司运营改善部绩效考核高级经理,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武汉
钢铁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

覃波非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MBA毕业,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职于长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
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

徐志刚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
徐汇区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科副科长、党委
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金融调研室主任、浦东分行副行长,上海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实业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上海实业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华东区财务咨询主管合伙人、全球金融服务行业合
伙人。

刘斐独立董事女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和创新教育基金
(筹)合伙人。曾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创始合伙人,上海国际
集团旗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浦银安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银安盛创始人),
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
发银行与新鸿基合资养老金投资管理公司),浦发银
行办公室负责人。

闫立独立董事男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
民警,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吉林省青少
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二级教授、博
士研究生导师。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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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汉生监事会主席男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现任中
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武汉钢铁
(集团
)公司财务部机关费用科一科副科长、会计处
主任科员,武汉钢铁
(集团
)公司公会财务部部长,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
处处长,武汉钢铁
(集团
)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处
长,武汉钢铁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
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
股份公司总会计师。

陈水元监事男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监事长;曾任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
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
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负
责人、首席风险官。

朱锡峰监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海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财务主管,湖南
华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华菱涟源钢
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涟钢房地产公司财务总
监,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
长兼党支部书记,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主任。

李毅监事女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综合行政部总监。曾任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行政部副总监、零售服务部总监。

孙红辉监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兼基金事务部总监。曾任职
于上海机械研究所、上海家宝燃气具公司和长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明东监事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总监。曾任职于上海市徐汇区政府、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行政部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覃波总经理男简历同上。

周永刚督察长男
经济学硕士,
EMBA。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自
治街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
总部总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
上海代表处主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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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彦明副总经理男
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北京市审计局、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01年作为筹备组成员加入长信基
金,历任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司总经理
助理。

安昀
副总经理、权
益投资部总监

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研究生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
所,担任策略研究工作,
2008年
11月加入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策略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
和基金经理。

2015年
5月
6日至
2016年
9月
6
日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担任基
金经理。

2016年
9月
8日重新加入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总
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先机
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长信内需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
内需均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邓挺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法学双学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
经理、高级渠道经理、华东营销中心渠道总监、
华中营销中心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业务部总监、保险业务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简历
叶松
总经理助
理、绝对收
益部总监、
基金经理

2018年
7

19日起至

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研究生
毕业。

2007年
7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行业研究员,从事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工作,
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绝对收益部总监、权益投资部
总监
,先后于
2015年
2月至
2016年
8月担任长信
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
9月至
2018年
2月担任长信创新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8

2月担任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年
3月至
2018年
6月担任长信双
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
3月至
2019年
8月担任长信多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年
3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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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担任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8月至
2019年
9月担任长
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
3月至
2021年
1月担
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兼绝对收益部总监、
2018

7月至今担任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4月
至今担任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3月至今担任长信企业优选一
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1年
7月至今担任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7月至今担任长
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21年
7月至今担任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7月至今担任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姓名职务
覃波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安昀
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内需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家春
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长信稳健均衡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杨帆
养老
FOF投资部总监、长信稳进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长信颐
天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和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
高远研究发展部总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利红股票交易部总监
张文琍
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
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陆莹
现金理财部总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瑞两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浦瑞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叶松
总经理助理兼绝对收益部总监、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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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左金保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医疗保健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精
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涂世涛量化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蔡军华固收研究部总监
陈言午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宋海岸
量化研究部总监、长信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
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冯彬
固收多策略部总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富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崔飞燕固收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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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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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资料;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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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
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4)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7)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8)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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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9)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0)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11)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内控体系由不同层面的构成。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包括督察长)、

内部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
险控制责任。


(1)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
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
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3)内部控制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内部控制委员会主要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业
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4)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
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
查结果。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5)业务部门和公司各岗位: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结合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项业务和各业务
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按业务授权规范
操作,严格控制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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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自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等。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等。部门业务规章、实施细则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5、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投资风险管理;
(2)交易风险管理;
(3)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4)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5)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6)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7)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8)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6、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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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有适当的授权和明确的分工,确保监察稽核活动的独立性、
权威性;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做到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同时进行空间隔离,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从制度上降低和
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时上报各自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以防范和化解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内部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和方法,确认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建
立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
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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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
6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守靖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自
2018年
3月起任本行董事长、
2017年
12月起
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共中国
光大集团党校、光大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商
会副会长,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
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助理兼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
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
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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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毕业于武汉
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
会委员。


行长付万军先生,自
2021年
6月起任本行行长,
2021年
4月起任本行党委
副书记,
2021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候任)。曾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信贷二部副经理、市场营销二部副经
理、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银川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新疆区
(乌
鲁木齐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公司机构业务
部总经理(省分行正职级)、业务总监
(公司与机构业务板块);中国光大集团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获大连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李守靖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部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共
249只,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5462.04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专户理财、职业年金、企业年金、
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
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
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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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
“预防为主
”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
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资产托管部建立了
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的内控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
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资产
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
算、投资监督)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
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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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
时以邮件、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
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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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号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9楼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联系人:顾洵
电话:021-61009916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网址:www.cmbchina.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118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网址:bank.pingan.com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联系人:沙牧楠
电话:010-63639110 
客户服务电话:95595网址:www.cebbank.com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联系人:王靖余
电话:021-23262712传真:021-63586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74网址:www.nbcb.com.cn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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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传真:0755-28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95517网址:www.essence.com.cn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6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网址:www.95579.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7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网址:www.ebscn.com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89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网址:www.guodu.com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联系人:王阳
电话:0755-22626391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网址:www.stock.pingan.com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0法定代表人:杨玉成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网址:www.swhysc.com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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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网址:www.xyzq.com.cn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2法定代表人:陈共炎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1
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法定代表人:张皓联系人:洪成
电话:0755-23953913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网址:www.citicsf.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4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400-889-5548网址:www.citics.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5法定代表人:冯恩新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http://sd.citics.com/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6法定代表人:祖国明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81137494传真:4000-766-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网址:www.fund123.cn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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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联系人:马良婷
电话:021-20691832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网址:www.erichfund.com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1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8法定代表人:汪静波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38602377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网址:www.noah-fund.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9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余强萍
电话:021-54509998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网址:fund.eastmoney.com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2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楼
0法定代表人:尹彬彬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网址:
www.66zichan.com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2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1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网站:www.yingmi.cn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E世界财富中心
A座
11层
1108号
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E世界财富中心
A座
11层
2法定代表人:王伟刚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网站:www.hcfunds.com
  
2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号长城汇
T2号写字楼第
27、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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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号长城汇
T2号写字楼第
27、28层
法定代表人:罗国华联系人:史萍
电话:027-65261377传真:027-85860103
客户服务电话:027-85861133网站:www.cjfco.com.cn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联系人:张巍婧
电话:021-65370077-255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网站:www.jiyufund.com.cn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2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5法定代表人:李刚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88447611传真:029-88447611
客户服务电话:95325或
400-860-8866网站:www.kysec.cn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2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号中环国际
1413室
6法定代表人:吴言林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分机号转
810)传真:025-5308696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转
849网站:www.huilinbd.com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7法定代表人:俞洋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传真:021-54967293
客户服务电话:95323网站:www.cfsc.com.cn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座
13、14层
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
288号
8楼
8法定代表人:路昊联系人:张爽爽
电话:021-68595976传真:021-68595766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中国人寿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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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滨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752传真:010-6622276
客户服务电话:95519网站:www.e-chinalife.com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北京东陆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0法定代表人:贲惠琴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15626219801传真:021-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网站:www.msftec.com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3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层
1法定代表人:于海峰联系人:隋亚方
电话:13910181936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网站:www.puyifund.com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2法定代表人:张海文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传真:010-85556088
客户服务电话:95390网站:www.hrsec.com.cn
  
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3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3法定代表人:彭维熙联系人:李光和
电话:0755-36615050-5084 
客户服务电话:4006773333网站:www.jhjzfund.com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号
4法定代表人:王舰正机构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传真: 0891-6177483
客户服务电话:400 699 7719网址:www.xiquefund.com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5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联系人:陈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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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357传真:021-23586860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其他相关机构

信息类型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
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9楼
广州市珠江东路
6号广
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大厦
14层
01-12单元、
15层
07-12单元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
68号
9楼
广州市珠江东路
6号广
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大厦
14层
01-12单元、
15层
07-12单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
50楼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卢跃峰毛鞍宁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20-85277000 021-22282551
传真
021-61009800 020-85277002 021-22280071
联系人孙红辉朱国祯、陈树靓
蒋燕华(蒋燕华、夏秉雯
为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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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8年
1月
5日证监许可【2018】
23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年
4月
16日至
2018年
7月
13日止。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基
金募集期共募集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利
息结转份额)200,934,838.3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65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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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
生效的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8

7月
19日获得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从即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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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
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两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两年,
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
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本基金的开放期为
20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7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即
2017年
10

17日至
2019年
10月
16日。则第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9年
10月
17日至
2019

11月
13日的二十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
两年,即
2019年
11月
14日至
2021年
11月
13日,以此类推(以上期间不代表
真实情况,具体将按届时所发布的节假日时间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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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或由基金管理人在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非港股通交易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
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7月
10日发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
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
2020年
7月
20日起至
2020年
7月
31日,开放期内本基
金接受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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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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