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ETF融通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及《关 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 相关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下资产管理管理产品(包括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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