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2016 :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 关准则的公 告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 〕 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 〕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 套期 会计》(财会〔 2017 〕 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 〕 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和《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的通知 》 (财会〔 2020 〕 22 号)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 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 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 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1 月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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