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131 证券简称: 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 2022-001 债券代码: 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本公告 披露日 ,上海沪工焊接 集团 股份有 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公司 ”) 股东 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称 “宇斯有限 ”) 持有 公司 股份 18,792,900股 , 公司 截至 2021年 12 月 30日 总股本为 317,982,401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公司股东 宇斯有限 计划自公告 日 起 15个 交易日 的后 3个月内, 通过 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 即 不超过 3,179,824股;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 即 不超过 3,179,824股 。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可同比例进 行相应调整。 . 公司 股东 “ 上海斯宇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 现已 更名为 “永新县宇斯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换发 了 新的 《 营业 执照 》 。 此 变 更事项对公司经营 活动不构成影响,其持有 的本公司 股份、持股比例不发生任何变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宇斯有限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8,792,900 5.91% IPO前取得:18,792,9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 舒宏瑞 96,249,252 30.27% 控股股东 舒振宇 58,613,600 18.43% 舒宏瑞之子 缪莉萍 21,651,000 6.81% 舒宏瑞之妻 宇斯有限 18,792,900 5.91% 舒宏瑞之子舒振宇持有其 30%以上的股份 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 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4,386,400 1.38% 舒振宇先生与本资管计划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199,693,152 62.8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舒宏瑞 1,768,085 0.56% 2021/3/10~2021/6/9 17.92-20.15 2021/2/3 舒振宇 4,386,400 1.38% 2021/2/24~2021/3/2 18.05-18.4 2020/2/14 舒宏瑞 2,420,000 0.76% 2021/7/21~2021/7/23 14.85-15.01 2021/7/16 注:舒振宇先生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其向资产管理计划 转让 的 4,386,400 股股份不涉及对外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宇斯有限 不超过: 6,359,648 股 不超 过:2%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3,179,824股 2022/1/25~ 2022/4/22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激励公 司管理 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3,179,824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 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涉及的相关主体对其所持 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舒宏瑞;公司股东缪莉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舒振宇、曹陈、余定辉;公司监事赵鹏、刘荣春、黄梅承诺:(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 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此后期间发生权 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 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斯宇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舒宏瑞、舒振宇、曹陈、余 定辉、赵鹏、刘荣春、黄梅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舒宏瑞、舒振宇、 缪莉萍、曹陈、余定辉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 理),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公 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若审计 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 理)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 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2、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以及斯宇 投资, 其中舒宏瑞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舒宏瑞、舒振宇及缪莉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舒宏瑞、舒振宇及缪莉萍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除本次发行涉及的 公开发售股份(如有)之外,承诺所持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在前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 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股份 将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3)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价格(若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进行减持;( 4)将主要采取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 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减持:①承诺的锁定期届满;②若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 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③为避免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 售公司股份,承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 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如拟进行该等 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④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斯宇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 息处理);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宇斯有限 将根据市场及交易对手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 实施时间及节奏, 故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