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长城 :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 〔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20〕22 号),自2022A 年1A 月1A 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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