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135 证券简称: 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 202 2 - 00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先生直接持有广东利扬芯片测 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833%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58% ;本次减持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 方式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卢旭坤 其他股东:核 心技术人员 250,000 0.1833% IPO前取得:25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该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卢旭坤 不超过: 62,500股 不超过: 0.045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62,500股 2022/1/27~ 2022/7/27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卢旭坤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适用。 ③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 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④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 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 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 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 、核心技术人员 卢旭坤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 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 内,股东卢旭坤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 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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