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 :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 :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02 2 年 1 月第 1 次更新 )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6年9月14日证监基金字[2006]18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 年11月15日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 或 “ 本公司 ” ) 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 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 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 日为2021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 为2021年8月2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4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 ................................ ............ 65 八、基金的投资 ................................ ................................ ................................ ................................ .... 77 九、基金的融资 ................................ ................................ ................................ ................................ .... 89 十、基金的业绩 ................................ ................................ ................................ ................................ .... 9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92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9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9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10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4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11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1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1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3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35 一、绪言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瑞银创 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 指《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业务规则: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 规则》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 国投瑞 银 ” )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据本基金合同取得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人或注册登记机 构: 指办理基金登记、注册、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UBS AM : 指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 销售机构: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本基金的 销售代理人 代销机构或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的代 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的总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 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 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 基金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 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 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 + n 日: 指 T 日后(不含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申请卖出所持有的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 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定期、定 额申购本基金,由销售机构按照约定的扣款日 期、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在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 户的基金份额从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 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销售服务费: 也称为持续营销和服务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销售 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该笔费 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 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 资 等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 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 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 并生效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 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 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 媒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简称“指定报刊”)和 / 或指定互联网网 站(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 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 号 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强 设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 2002 ] 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壹亿元 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傅强先生,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信托资产运营部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责任项目经理,国 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证券投资部副经理,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部 门经理,北京证券有限公司职员,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行员。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 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私募融资部主管、 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总 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 部社保所。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 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花旗银 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本地公司)、爱 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 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 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纯钢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硕士,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贸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 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仲裁员。曾任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案件经办人。 2、监事会成员 赖展怀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特许 另类投资分析师。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董事。曾任安 联投资公司亚太产品策略副总裁,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产品经理、副董事,宏利 资产管理公司助理投资专家,中银国际英国保盛资产管理公司市场研究高级经理。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发投 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内 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欧阳高文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业务拓展部 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部门总监助理、部门副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产品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靳赟女士,副总经理,中国籍,管理学学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 部董事总经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北京电力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法律部部门经理,也曾任职于中国有色集团非洲矿业公司赞比亚谦比希公司。 陈雄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智能客服部部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 商务部部门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商及客服部副总监,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零售直销部电商主管,中国平安直通咨询有限公司移动平台室主任,中 国平安集团总部发展改革中心手机项目组组长,深圳人民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业务拓 展处产品经理,深圳发展银行网络银行部技术经理。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 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 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刘艳梅女士,首席国际业务官,中国籍,复旦大学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际) 硕士。兼任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 理兼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副总监兼法务主管,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农业银行 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法律顾问。 冯伟女士,首席运营官,中国籍,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 部副总监、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部门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作保障部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湖南省税务学校教师。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副总监,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奇贤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中国台湾籍,国立政治大学公 共行政系法学学士,24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1995年6月至1997年1月任台湾汇 丰银行财务职员,1997年1月至1998年6月任台湾日盛证券公司研究员,1998年 6月至1999年7月任台湾统一投信公司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5年9月任台湾 永丰金证券公司研究部副主管,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台湾复华投信公司海 外研究部主管,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台湾宏利投信公司股票部主管,2016 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台湾复华投信公司股票研究处副总经理。2020年2月加 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14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1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开放视角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2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2月2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本 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孙文龙先生,2016年1月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董晗先生,2015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3日; 孟亮先生,2013年6月15日至2015年3月13日; 徐炜哲先生:2008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14日; 陈剑平先生:2006年11月15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4月27 日; 靳奕女士:2007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22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王彦杰 先生,总经理 (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奇贤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 王建钦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副总监、资产配置部部门总经理、专户投 资部部门总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焦洁女士:信用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 周宏成 先生:资产配置部,基金经理 ( 3 ) 总经理和 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 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 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 规定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 、 按有关规定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 、 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 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 2 、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 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 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3 、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 公正的独立判断; 4 、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 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 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 、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控制目标 ( 1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 2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 ( 3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 4 )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 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5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风险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1 )最高性原则:风险控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工作,代表着公司经营管 理层对企业前途的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内部控制的首 要 地位并对此作出郑重承诺。 ( 2 )及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公司开办新的业务品 种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建章立制。 ( 3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风险控制体系 ( 1 )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五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管理 制度 ; 第五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 2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它们在 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 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事会。 ② 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 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 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提出 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规行为, 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 部 及各职能部门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的风险 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审议基金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票名单;评估公司业务授权方 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 风险预测报告; 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等的风险预测和合规评价报告;协调各 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界定重大风险事件和违 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投资的业绩与风险分析 评价,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 ② 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常投资 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离任 审查等工作。 ③风险管理部是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在各业务部门合规与风险自我 管理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建立公司层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细致地开展风险管理 工作。风险管理部在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各类风险进行充分的揭示、对公 司日常运营进行风险管理等。 ④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 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 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 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 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 和人员应建立 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 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 ,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交易 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 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 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 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 5 )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 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了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 6 )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 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相关 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 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 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 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具 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的独立 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定期更 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及其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 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 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算机 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 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 日期: 1992 年 6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国函 [ 1992 ]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6.79095 亿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 】 75 号 资产 托管 部 总经理: 李守靖 电话:( 010 ) 63636363 传真: ( 010 ) 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2、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 , 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起任本行党 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党 校、光大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 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 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 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 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 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 行长 付万军先生 , 自 2021 年 6 月起任本行行长, 2021 年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 书记,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 ( 候任 ) 。曾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信贷二部副经理、市场营销二部副经理、经理、 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银川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新疆区 ( 乌鲁木齐 ) 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 省分 行 正职级 ) 、业务总监 ( 公司与机构业务板块 )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获大 连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李守靖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部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中 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 理。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 1 年 6 月 3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共 232 只,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5206.12 亿元。 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 划、专户理财、 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 QDII 、银行理财、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 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 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 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 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 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 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 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 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 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 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内控管 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规 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 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以控制和防 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投资监督)还建 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 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 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 以 邮件、电话或 书面 等 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强 电话: ( 0755 ) 8357599 3 、 8357599 4 传真 : ( 0755 ) 82904048 联系人: 贾亚莉、李沫 客服电话 : 400 - 880 - 6868 、 0755 - 83160000 公司网站: 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 65608107 传真: 010 - 65186399 联系人:周李、权唐、许梦 园、魏明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站: www.csc108.com ( 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63410627 联系人:沈笑天、李笑鸣、李楠 客服电话: 95553 网站: www.htsec.com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 迎欣 电话: 010 - 58560975 传真: 010 - 58560720 联系人:张磊、邱斌 客服电话: 95568 网站: www.cmbc.com.cn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020 - 87550265 传真: 020 - 87554163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网站: www.gf.com.cn ( 5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 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电话: 021 - 38784580 - 8918 传真: 021 - 68865680 联系人:张新媛、袁玲、吴昊、江恩前、李欣 客服电话: 95351 网站: www.xcsc.com ( 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8 92 联系人:蔡霆、王星 客服电话: 400 - 651 - 5988 网站: www.ewww.com.cn ( 7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 何伟 电话: 021 - 53686888 传真: 021 - 53686100 - 7008 联系人:王芬 客服电话: 4008 - 918 - 918 网站: www.962518.com ( 8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电话: 010 - 84183203 传真: 010 - 84183129 联系人:戈文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站: www.guodu.com ( 9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0431 - 85096806 传真: 0431 - 85096816 联系人:安岩岩、付静雅 客服电话: 95360 网站: www.nesc.cn ( 10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长阳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 - 80358523 传真: 021 - 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 400 821 5399 网站: www.noah fund.com ( 11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 - 36 696820 传真: 021 68596919 联系人:鲁育铮 客服电话: 400 700 9665 网站: www.ehowbuy.com ( 12 )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 021 - 52822063 传真: 021 - 52975270 联系人:陈东 兰敏 客服电话: 400 - 118 - 1188 网站: www.66liantai.com ( 13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 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 - 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 021 - 38631117 传真: 0755 - 82400862 联系人:周池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站: stock.pingan.com ( 14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41 层 , 北京市西城 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 021 - 20328208 传真: 021 - 58883554 联系人:许慧琳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站: www.bocichina.com.cn ( 1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 0531 - 68889038 传真: 0531 - 68889001 联系人:吴阳、许曼华、秦雨晴 客服电话: 95538 网站: www.zts.com.cn ( 16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 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军 电话: 0512 - 63969966 传真: 0512 - 63969800 联系人:葛晓亮 客服电话: 956111 网站: www.szrcb.com ( 17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 楼 3 层、 4 层、 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4 层 409 室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21 - 20655183 传真: 021 - 20655196 联系人:王虹、高文静 客服电话: 95547 网站: www. hfzq.com.cn ( 18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 - 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 0510 - 82833209 传真: 0510 - 82833124 联系人:祁昊、吕胜强、张子豪 客服电话: 95570 网站: www.glsc.com.cn ( 19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 2 号 A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 2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杨险峰 电话: 0472 - 5189165 传真: 010 - 84596546 联系人:张晶 客服电话: 95352 网站: www.msbank.com ( 20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电话: 010 - 85556017 传真: 010 - 85556405 联系人:李慧灵 客服电话: 95390 网站: www.hrsec.com.cn ( 21 )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2 号楼 9 层 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2 号楼 9 层 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电话: 4006099200 传真: 010 - 59644044 联系人:魏晨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网站: http://www.yixinfund.com/ ( 2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电话: 010 - 66638188 传真: 010 - 66638188 联系人:王晓琳 客服电话: 95558 网站: www.citicbank.com ( 23 )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400 - 159 - 9288 传真: 400 - 159 - 9288 联系人:赵旸 客服电话: 400 - 159 - 9288 网站: danjuanapp.com ( 2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电话: 010 - 63631752 传真: 010 - 66222276 联系人:杨子彤 客服电话: 95519 网站: www.e - chinalife.com ( 25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10 - 85657353 传真: 010 - 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客服电话: 400 920 0022 网站: http://licaike.hexun .com/ ( 26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 、 2104A 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民主路 10 号华润大厦隆重开业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 010 - 85127999 传真: 010 - 85127917 联系人:韩秀萍 客服电话: 400 - 619 - 8888 网站: www.mszq.com ( 27 )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