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7:26:27 中财网
原标题:金宏气体:金宏气体: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
2022-00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黄皖明
先生
持有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
“金宏气体
”或
“公司
”)
股份
11,313,33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

上述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
2021年
6月
16日上市流通。

.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
内,
黄皖明
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313,3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9,686,66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2.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
11,313,33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3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
4,843,33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
超过
6,406,66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33%。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黄皖明
先生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黄皖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黄皖明
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11,313,332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
2.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合计不超过
11,313,332股
,即不超过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2.34%。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减持方式:
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其中,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2.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3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计划期间总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33%。



6、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黄皖明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本人作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的股东

现作出
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黄皖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拟在中国境内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
”),
黄皖明

以下简称
“本人
”)
持有发行人股份
2,250.00股

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总额的
6.19%,就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
声明并承诺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股净资产价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
票走势及公开信息、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
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
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
黄皖明
先生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
黄皖明
先生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3、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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