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更正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更正公告 股东胡卫林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更正情况说明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4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02)。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胡卫林先生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更正》,现拟对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胡卫林 集中 竞价 2021年11月31日 3.22 1,327,740 0.26% 2022年1月4日 3.63 3,000,000 0.59% 合计 3.50 4,327,740 0.85%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获得的股份。 更正后: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胡卫林 集中 竞价 2021年11月30日 3.22 1,327,740 0.26% 2022年1月4日 3.63 3,000,000 0.59% 合计 3.50 4,327,740 0.85%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 其中1,327,74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3,000,000股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 获得的股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二、备查文件 1、《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更正》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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