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8:56:15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1月
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3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0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1月
1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
1月
1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
1月
11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

A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3321 013322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是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
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
规则;
(4)认购份额可于赎回起始日
2022年
10月
11日起申请赎回,申购份额在持
有本基金满一年后可申请赎回,本基金首次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
告。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
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
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
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
2021年
10月
11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
出起始日为
2022年
10月
11日。本基金自
2022年
1月
11日起开放申购、转换
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当日如有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那么首个赎回、转换
转出起始日为
2023年
1月
12日(即首笔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后的对应
日)。以此类推,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


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对该基金
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如果投资人
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
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
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
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


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0%
100万元
≤M<
300万元
0.60%
300万元
≤M<
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
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
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
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
QDII基金不能与
QDII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
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
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
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
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
换业务。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
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年
3月
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
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
A类基金份额每
次不少于人民币
10元(含
10元),定投金额
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元(含
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
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
T+2日起通
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
账户。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
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
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销售机构
A类是
否开通
申赎
A类是
否开通
定投
A类是
否开通
转换
C类是
否开通
申赎
C类是
否开通
定投
C类是
否开通
转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
投资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
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年
8月
11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恒盈稳健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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