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创新经济 :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41:16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创新经济 :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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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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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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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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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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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6 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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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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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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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9 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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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10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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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1 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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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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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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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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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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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16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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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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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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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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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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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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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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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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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23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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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23日证监许可[2015]112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5年3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
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事项,并已在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做出
了修订。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
年12月31日。






§1 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南方
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在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
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现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华泰证
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兼深圳
分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深圳
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文秘、主管和董办文秘、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
级主管、金融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深圳市城市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历
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任厦门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兴证智库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
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
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务院参事室社会调查中心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室与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金融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
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
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
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
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
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
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
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吴晓东先生,法律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
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华泰期
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姜丽花女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碾米厂主管会计,
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团计划
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任)。


林红珍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
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综
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
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
首席财务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养老金业务部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董
事。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
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杜冬松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
日;章晖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至今。


章晖先生,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9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4年2月27日至2015年
5月28日,任南方新优享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28日至今,任南方新优享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9日至今,任南方创新经济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日至今,任南方成安优
选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9日至今,任南方ESG股票基金经理;2020年6月16日至
今,兼任投资经理;2021年1月13日至今,任南方阿尔法混合基金经理。


3.
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联席首席投资官孙鲁闽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
经理陶铄先生,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罗文杰女士,宏观策略部联席总经理唐小东先生。


3.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
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4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3.5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3.6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
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
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
20

12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
七年获得香
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
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
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



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
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
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
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
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
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
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
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
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
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
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
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
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
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
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
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



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
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
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
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
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
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
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
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
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
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
力,资
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
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
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
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
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
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
代销机构


南方创新经济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
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

10号院
1号楼
6-
30层、
32-
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

10号院
1号楼
6-
30层、
32-
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010-
66637271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
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
0571-
96000888,
020-
38322222


客服电话:
400-
830-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
021-
50979384


客服电话:
95511-
3


网址
:bank.pingan.com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58316666


传真:
022-
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
0571-
85109708


客服电话:
9539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
021-
68475521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传真:
010-
66225309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南街
1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
010-
89198762


客服电话:
96198;
400-
88-
96198;
400-
66-
96198


网址:
www.bjrcb.com


18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电话:
0535-
6699671


传真:
0535-
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
311-
777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1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
东二路
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
东二路
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
021-
61899999


客服电话:
021-
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
025-
58587036


客服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bchina.cn


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

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
0769-
22865177


客服电话:
956033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区香港中路
68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
区秦岭路
6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联系电话:
0832-
68629956


客服电话:(青岛)
96588;(全
国)
400-
66-
96588


网址:
www.qdccb.com


2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





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
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
0574-
89068340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
025-
86775305


客服电话: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25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
民中路
66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
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施圆圆


联系电话:
0512-
56968212


客服电话:
0512-
96065


网址:
www.zrcbank.com


2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
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
0755-
25188781


传真:
0755-
25188785


客服电话:
4001961200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2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
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
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
0769-
22866143


传真:
0769-
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2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
志大街
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
江街
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
0451-
87792450


传真:
0451-
87792682


客服电话:
95537,
400-
60-
9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29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

599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

599号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王小培、王云


电话:
0991-
4500319、
0991-
4563677


传真:
0991-
4500319


客服电话:
0991-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30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

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

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郑夏芳


电话:
0311-
67807030


传真:
0311-
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
612-
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3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

88号天安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

88号天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卜书慧
电话:
0411-
82311936


传真:
0411-
82311731




客服电话:
400-
664-
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3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
79号天徽大厦
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
62667635


传真:
0551-
62667684


客服电话:
4008896588(安徽
省外
)、
96588(安徽省内
)


网址:
www.hsbank.com.cn


3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素苗


电话:
0757-
22382524


传真:
0757-
22388777


客服电话:
0757-
2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3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

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

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电话:
022-
28405684


传真:
022-
28405631


客服电话:
4006-
960296


网址:
www.bank-
of-
tianjin.com


35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新城华夏路
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新城华夏路
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刘强


电话:
020-
22389067


传真:
020-
22389031


客服电话: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36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
九洲大道东
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
九洲大道东
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传真:
0


客服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

0756),
4008800338


网址:
www.crbank.com.cn


3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
中路
9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
中路
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夏倩


电话:
0519-
80585939


传真:
0519-
89995170


客服电话:
96005


网址:
www.jnbank.com.cn


38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
湖大路
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
湖大路
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电话:
0431-
84999627


传真:
0431-
84992649


客服电话:
400-
88-
96666(全

),
96666(吉林省
)


网址:
www.jlbank.com.cn


39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
金融中心
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
0531-
68978175


传真:
0531-
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
96636、境内
4000096636


网址:





www.whccb.com/www.whccb.
com.cn


40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三
星大道
16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
干区丹桂街
8号汉嘉国际大



法定代表人:
江建法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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