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可转债A :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45:47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可转债A :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2

1

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基金主代码


0035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12

7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12

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26,393,179.1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196,589.5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第四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10


00351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460
2


1.461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11,803,326.98


14,589,852.1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
份额)


0.8800


0.8700




注:
1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
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当本
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时,至少进行
收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3
、基准日本基金
A
类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1752

,本次收益分配中
A

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50.23%
;本基金
C
类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1736
元,
本次收益分配中
C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50.12%




4
、本次为本基金第十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
A
类每
10
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



3.064
元,本基金
C
类每
10
份基金份额已
累计分配收益
3.173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1

11



除息日


-


2022

1

11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1

13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为基金份额。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

2022

1

1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2

1

13
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2
、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再投资费用。





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
与本次收益分配。



2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
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
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
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
、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
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
、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
,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
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
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
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
、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
1.00
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
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
、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 2666




2
、本公司网站:
http://www.csfunds.com.cn




3
、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
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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