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A :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稳福六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月10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2年1月10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A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3101 013102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基金对每 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定义详见本公告 “4.3 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在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转换转 出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21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转换 转出起始日为2022年6月21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投资者申购(含定 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 申请确认日为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转换转入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开放的时 间可能不同,敬请投资者关注每份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将自2022年1月1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 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 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 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 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 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 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0% 100万元(含)-300万元 0.60% 300万元(含)-500万元 0.4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 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1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 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 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 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0.3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 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 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 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4.3 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 有期起始日六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 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 在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 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 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 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即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的持有 期起始日相同。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 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 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 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 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 购费用为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 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 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最低为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 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 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 购费用为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 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 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 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 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 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 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6.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6.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 的规定。 6.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 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 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 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 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 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 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 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 机构的规定。 6.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 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 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 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 (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 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 (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 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 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7.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gbchina.com.cn 400-830-8003 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amcfortune.com 400-817-5666 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123.cn 4000-766-123 4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www.tenganxinxi.com 95017 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fund.sinosig.com/ 95510 6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qiangungun.com 400-700-9700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howbuy.com 400-700-9665 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wacaijijin.com 021-50810673 1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lufunds.com 400-821-9031 1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jd.com/ 95118、400-098-8511 12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baiyingfund.com 95055-4 1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xincai.com 010-62675369 14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1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snjijin.com 95177 1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gccpb.com 4000-555-671 1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www.harvestwm.cn 400-021-8850 1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puyifund.com/ 400-080-3388 1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400-877-3772 2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21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22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ibank.com 400-818-0100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 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7.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 限制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 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 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 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六个 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 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 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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