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9:21:0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国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通知,获悉管连平先生、霍卫
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管连平



2,900,000

1.63%

0.25%

2019-05-13

2022-01-07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管连平



40,370,000

22.68%

3.50%

2019-05-15

2022-01-07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管连平



11,700,000

6.57%

1.02%

2019-06-04

2022-01-07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霍卫平



42,500,000

32.65%

3.69%

2019-05-13

2022-01-07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7,470,000

49.34%

8.4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管连平先生分别于2019年5月13日、2019
年5月15日、2019年6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2,900,000
股、40,370,000股、11,7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上述质押的股份已于2022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分别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63%、22.68%、6.5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
3.50%、1.0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霍卫平先生于2019年5月13日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42,5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上述质押的股份已于2022年1月7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
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32.6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质押
后质押股
份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数
量(股)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数
量(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管连平

177,964,857

15.44%

114,986,902

60,016,902

33.72%

5.21%

60,016,902

100.00%

73,456,741

62.28%

霍卫平

130,162,360

11.30%

82,566,478

40,066,478

30.78%

3.48%

38,566,478

96.26%

59,055,292

65.55%

合计

308,127,217

26.74%

197,553,380

100,083,380

32.48%

8.68%

98,583,380

98.50%

132,512,033

63.69%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未来半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3,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34%,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8.11%,对应融资余额约328,32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
股份累计数量为93,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34%,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8.11%,对应融资余额约328,32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
还款资金来源薪金、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
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无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管连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7,964,85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44%,其中已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60,016,902股,占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33.72%,占公司总股本的5.21%。霍卫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130,162,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其中已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
40,066,478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所质押
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
相关信息。质押股份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无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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