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3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股份8,6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39,975 股的5.42%)的股东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橙色动力”)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5 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1月13日至 2022年4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 其中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邬涛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宾卫女士,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翔先生(合称“上述人员”)计划在橙 色动力本次减持期间内,通过橙色动力分别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37,500股、350,000股、100,0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橙色动力及上述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橙色动力持有公司股份8,6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42%。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邬涛先生通过橙色动力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宾卫女士 通过橙色动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董事、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任翔先生通过橙色动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橙色动力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5月8日)进行;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1月13 日至2022年4月13日)进行。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将在橙色动力本次减持期间进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上述人员计划通过橙色动力分别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337,500股、350,000股、1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橙色动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2、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方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可以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方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 司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橙色动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橙色动力及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橙色动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橙色动力及上述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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